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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1-01-27 10:19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持续抓好驻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和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与效率,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研究制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并予以印发。

  《办法》共26条,对问题线索受理、管理及处置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力求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办法》指出,问题线索是指针对个人或单位违反党纪或其他法律法规、纪律要求,使相关个人或单位可能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等追责的情况反映。

  《办法》明确,全局各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由机关纪委办公室统一归集、分理和登记。属于本级处理的问题线索,机关纪委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由机关纪委会议集体研判决定。属于正处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在提出处置意见后报驻委纪检监察组联系室审核,根据反馈意见开展工作。

  同时,《办法》还对问题线索处置的时限、标准和资料归档提出具体要求。(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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