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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话开局|西藏:点亮雪域高原万家灯火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03-17 15:35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布次仁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坚决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足西藏能源发展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西藏能源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干实绩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西藏能源行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

  西藏这些年之所以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特殊关怀。“两个维护”是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始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扎实推进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最大政绩,扛牢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各部门统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保安全稳供应,以坚实能源保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能源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自治区能源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主动化解风险隐患,扛牢能源保供首要责任,守牢能源安全生产底线。

  坚决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充分认识保暖保供工作关乎群众冷暖,既是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立足西藏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发挥各类电源和储能有效支撑作用,坚持优化存量,扩大增量,争取变量。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作用,靠前指挥,早安排早部署,2022年度在电力供应薄弱的地市按市场化方式实施一批“短平快”的电力保供项目,包括存量光伏增配储能总容量52万千瓦时,新建“光伏+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69万千瓦+69万千瓦时,累计完成投资44亿元以上,有力保障了去冬今春的电力供应安全。

  持续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加强动态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在资源统筹和力量调度上再挖潜力,按市场化方式推动一批风光热储互补的一体化项目,解决应急备用和系统调峰能力不足问题,为后续青藏铁路电气化等重大工程做好电源支撑。完善扩大电网主网架结构和覆盖范围,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能源保供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全面覆盖全区能源行业,扎实开展能源安全隐患整治。加强电网安全潜在风险的预测预警分析和应急处理能力,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西藏业务办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度阿里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反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西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抢抓“双碳”历史机遇,以清洁能源产业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着力构建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一基地、两示范”发展新格局。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力争持续保持高位增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2022年西藏能源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已建在建电力装机达1756.8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93.3%;累计发电量146.2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119.8亿千瓦时,外送电量突破41亿千瓦时,总体保持高位增长态势,均创历史新高。金上至湖北特高压、旭龙、街需水电站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西藏自治区首座百万千瓦水电站苏洼龙水电站机组全部并网发电。

  筑牢能源“双碳”发展理念,聚焦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蓄力搭建西藏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建设的四梁八柱。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区清洁能源资源复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金上等5个清洁能源基地、金上至湖北、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外送通道等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十四五”综合能源规划,并取得国家能源局批复。

  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坚持水光风热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大力推进金上、藏东南、澜上、雅中等五大清洁能源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兼顾内需和外送,加快推进金上基地建设,全面开工建设藏东南等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开展约25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配套约7500万~12000万千瓦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部分项目。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民生工程推进“四件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亲自为西藏工作谋篇布局,强调要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西藏自治区能源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利用能源发展助力四件大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持续夯实电网建设基础。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全区电网供电能力;持续推进城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城网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在藏中阿里联网工程等基础上加快补齐配网短板。截至目前,主电网覆盖全区全部74个县区和主要乡镇,供电人口覆盖率达到97%,供电可靠率达到99.54%,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实施清洁供暖试点示范及推广应用,选择村级组织场所和高海拔地区学校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工作,形成实践经验后推广应用,计划于2023年实现全区高海拔地区学校供暖全覆盖。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件接着一件干,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实现西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把握新时代鲜明特征,以深化改革创新激发能源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市场化改革总取向。深化市场化改革,配合研究电价制定等政策,明确电力基本公益性和商品属性;加快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组建西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制定完善电力交易规则,积极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会同相关单位探索建立碳汇和绿电交易市场,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创新能源开发投资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把清洁能源产业打造成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柱产业营造良好环境。

  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清洁能源“一基地、两示范”发展新格局,谋划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三步走。第一步,到“十四五”末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初具雏形。确保已建在建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建成装机1150万千瓦,外送能力突破500万千瓦。第二步,到2035年,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力争已建在建装机达到6亿千瓦,建成装机达到3亿千瓦,为全国每年输送绿电超过1万亿千瓦时,预计占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2.5万亿千瓦时的8%左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建成世界级清洁能源基地。全区已建在建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0亿千瓦,建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1亿千瓦。将为全国每年输送绿电超过4万亿千瓦时,预计占全国清洁能源供电量的50%以上。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西藏自治区能源局抱定必胜的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主动,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部署要求,以能源领域的实干实绩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送到雪域高原。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