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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德威:能效更具有成本效益

来源:中电新闻网 时间:

“能效比供应侧资源更具有成本效益”

——专访睿博能源智库(RAP)高级顾问雷德威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记者 朱怡 见习记者 徐瑶

  雷德威(DavidCrossley)现任睿博能源智库 (TheRegulatoryAssistanceProject)高级顾问。DavidCrossley博士拥有38年的能源领域工作背景,主要为政府、监管机构、能源公司、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提供可持续能源政策及能效项目的建议和咨询。他在RAP的工作重点是为中国政府、监管机构、电力行业等提供能效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将能效视为一种资源能带来诸多效益”

  中国电力报:近日中国持续高温,很多省份都超过了该省最高电网负荷。对此,需求侧管理能起什么作用?

  雷德威:我建议采用“需求侧响应”这个策略来解决峰值问题,这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使用很久的,并且也是中国刚开始尝试的策略。“需求侧响应”是指鼓励人们避开峰值用电,减少用电量,从而减轻电网负荷。例如,假如你有一个制造工厂,那就取代白天时间工作,而选择在夜间才开始运转机器。因为通常峰值都是产生在白天正中午时间,如果能够组织协调好各个厂商去避开峰值,将减轻电网公司大量的负担。

  电网公司通常会与这些厂商沟通,利用降低电费或者提供补助的办法来鼓励该政策的实施。实际上中国政府对这个策略非常感兴趣,也正在尝试将这个策略在上海和苏州先行试行。

  中国电力报:电网公司在需求侧管理和提高能效工作中扮演什么角色?

  雷德威:由于“网络”业务的自然垄断性,在所有国家,电网公司都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管和监督,如何搭建监管体系则由政府决定。国际经验证明,普通的监管机制设计会造成电网公司的经济利益与国家清洁能源和能效政策严重冲突。然而,设计合理的监管架构可以通过采取激励电网公司的措施,使其利益与政策目标相一致,进而完善电网公司的成本管理、提高可靠性和环境绩效。对这两种监管机制的选择,前者会使电网公司的利益与政府的优先目标相冲突,后者则会使电网公司变成政府政策的积极推动力量。

  在中国,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给予电网公司正确的激励,使其支持——至少不能反对——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

  中国电力报:您从事能效工作30多年,有什么感受?

  雷德威:最近我刚写完一篇名叫《能效是一种资源》的文章,这其中就说道,将能效视为一种资源能带来很多好处。

  首先虽然是国家建立发电站,但还需要电网公司架设电线等设施与客户相接,这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假如电网公司能够说服客户降低用电量、提高能效,那么就没必要去建造那么多的发电站和设施,将能效看作一种资源实际上是更加经济的做法。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优点,例如减少空气污染排放、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等。我现在主要就是希望能够将这些观点——能效实际上是在节省电网公司的资金的——传达到中国政府和中国电网公司里去,让他们了解到,能效措施并非只是被动的完成目标,而是将能效嵌入到他们的经营模式里,让电网公司愿意或渴望去帮助客户提高能效,这将是更加可持续的做法。

  “鼓励用户降低用电量、提高用电效率”

  中国电力报: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面,国际上有什么样的经验可以和我们分享?

  雷德威: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在北美,电力规划通常会将需求侧与供应侧资源整合到一个成本最低的综合性规划当中。

  电网公司所带来的终端能效被作为一种资源,如同煤炭、天然气和电力等供应侧资源一样,可以用于满足终端用户对能源的需求。通过提高能效所实现的节能,减少了对能源的需求,进而需要的供应侧资源也相应减少,降低了能源供应成本。此外,提高能效还可以降低其他成本,如电网基础设施扩容的成本 (电线杆与电线,天然气管道等)等。提高能效还可以减少因使用供应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而降低给整个社会造成的总成本。这些被减少的成本,被称之为“可避免成本”,是通过有意将能效作为一种可减少能源需求的资源进行配置而产生的。

  除了“可避免成本”外,获取节能量还涉及其他必须支付的成本,如制定和管理终端能效项目的成本。在进行综合分析时,同时需要将必须支付的成本和可避免成本考虑在内,电网公司获取节能量的总成本往往低于购买等量供应侧资源的成本。此时,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能效将被视为比供应侧资源更具有成本效益,也就是说通过节能避免的整个生命周期能源供应成本的现值,高于获取节能量的成本的现值。

  中国电力报:能举个例子吗?

  雷德威:当中国政府或者是电网公司在对用电量进行预测时,他们认为目前中国用电需求是在不断增长的,并且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需求量也会不断的提高,因此就需要建造电厂和设施。但是如果电网公司尝试帮助客户降低他们所需的用电量,特别是在工业领域,就没有必要去建造那么多新电厂了。但是想达到这个效果,你必须要确定客户确实会使用更少的用电量,这就是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

  例如在美国加州,电厂采用能效策略已经有30年历史了,在那里人们发现该州的用电量需求一直都保持在非常的平稳数字里,也就是说30年来,加州的用电量几乎都没有如何变化,然而在美国的其他州却一直在增加,其中的不同就是加州将能效带进了客户的家里。因此加州不用去规划还需建多少座发电站,而是去进一步的鼓励用户降低用电量、提高用电效率。虽然中国在这方面没有较多经验,但想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要尝试去做,而政府制定的目标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发布是很好的开端,当电网公司在政府的敦促下积累到一定经验时,他们就可以依靠能效了。

  “重新定义电网公司的角色与责任”

  中国电力报:您如何看待中国的电网公司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雷德威:2010年11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印发。这份指导性文件首次要求中国的电网企业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包括提高能效,促进电力负荷管理,以达到减少售电量和降低高峰用电需求的具体指标。我认为,该文件开创了在中国实施强制性能效政策的先河。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通过一系列能效政策显著地提高了能效,但这些政策并不针对电力部门,因此2010年颁布的指导文件是中国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方面迈出的一大步。更重要的是,此办法鼓励电网公司将能效作为一种资源整合到电力规划当中。然而,在执行此文件时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比如可以扩大范围,为电网公司提供相应的激励等等。

  目前,中国的电网公司正在开展各种需求侧管理工作,以实现各自的节能目标。由于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需要协助用户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因此售电量下降导致的收益减少,以及电网公司在制定和执行终端能效项目时所产生的成本,这两点影响到了电网公司的财务和盈利状况。

  中国电力报:资金,是电网公司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制约因素吗?

  雷德威:在中国,电网公司可以通过获得财政拨款来承担能效项目的部分成本。《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定,电网公司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产生的合理成本可以计入供电成本。此外,若电网公司通过备案的附属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其需求侧管理工作,合格的能效项目每节约一吨标煤,即可获得中央政府240元的补贴,另外各省、市政府也会提供至少60元的补贴。其中有些政府还提高了补贴标准。

  此外,电网公司还可以通过另外一些资金来源,来承担需求侧管理与能效项目的成本,比如降低运营与维护成本。但我并不清楚这些资金是否足以支付中国的电网公司在开展需求侧管理与能效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项目成本。此外,目前电网公司也无法对由于这些工作造成的净收益减少获得补偿。最终的结果是,电网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因为开展需求侧管理与能效工作而进一步恶化,而且他们肯定无法从中盈利。

  中国电力报: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雷德威:总结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经验证明,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能效的成本效益远远高于供应侧资源。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并实施了一系列尤其是在工业领域的能效项目。通过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涉及的范围,要求电网公司在从发电商购买电力之前,获得所有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效资源,可以对目前工业节能项目进行补充。这将大幅度降低成本,提高中国的经济效率。

  为了使电网公司能够扩大节能义务,我认为必须采取下列措施:重新定义电网公司的角色与责任,使其包括对终端能效的投资,要么确定减少的净收益和能效项目成本作为电网公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要么制定和实施监管机制,减缓净收益减少和项目成本对电网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评估电网公司总体业绩的标准,使其包含电网公司为客户提高终端能效所付出的努力。

责任编辑:邢静涵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