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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供电落实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黃奕萍 陈刚 报道  “昨天来交了200块钱电费,回去一插卡,电表显示充值242块钱,是不是你们弄错了?”10月 8日, 在国网宜宾供电公司四川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营业厅,家住山水庭院小区的居民张大爷焦急地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小王。

  “供电公司给你多充值的电费就是执行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政策的优惠电费”。 窗口工作人员小王仔细地查阅了张大爷的交费纪录,笑呵呵地告诉张大爷。

  “什么优惠政策?”张大爷没听明白。

  “这是我们执行的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优惠政策,今年的6-10月执行该优惠政策,其中:居民月用电量181至280度区间的电价,每度下移0.15元,由0.6224元/度降低至0.4724元/度;280度以上电价每度下移0.2元,由0.8224降低为0.6224元/度。”小王详细地给张大爷解释。

  小王为张大爷细算这笔账,上个月的用电量为418度,执行电能替代优惠政策后,181度至280度之间的电量是100度,每度电优惠0.15元,优惠电费15元;280度以上的电量是138度,每度电优惠0.2元,优惠电费27.6元,总的优惠正好是42.6元。

  小王告诉张大爷,对于使用购电卡购电的智能电表用户,供电公司将在购电时将优惠电费写入购电卡予以兑现,用户插卡后写入智能电表;对于使用掌上电力、支付宝、微信等网上购电的用户,供电公司优惠电费将直接远程下发到智能电表予以兑现;其他用户,供电公司优惠电费将直接在当月应收电费中抵扣予以兑现。

  “原来是这样啊,实际用电量越多,优惠就越多,空调可以放心大胆用了。”张大爷总算弄清了电费这笔账。

  小王说,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丰水期(6-10月)对国家电网四川电网直供区、与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四川电网国家电网所属“子改分公司”、全资和控股供电公司供区,继续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现行低谷时段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据了解,国网宜宾供电公司自2017年以来,及时落实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优惠政策,截至2019年8月已累计为供区内“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优惠电费8615万元。

责任编辑:周小博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