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08-30 16:16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安栋平 报道 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黑龙江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煤矿及煤矿上级公司实行分级监管。其中,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产煤县(市、区)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属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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