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2-31 15:14
江苏作为能源消费大省和电力体制改革前沿阵地,江苏能源监管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及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国能发资质〔2025〕8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等文件,立足江苏能源监管实际,紧扣“制度完善、基础夯实、监管创新、应用深化”主线,坚持精准监管、优质服务、创新实践,积极营造“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信用建设格局,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信用监管实践路径,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筑牢诚信根基。
建章立制强保障,筑牢信用建设制度根基
完善核心制度规范。对照《行动方案》要求,落实《江苏能源监管办信用信息归集办法》《江苏能源监管办信用修复工作规定》,明确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标准、时限及修复流程,形成“归集——享——评价——应用——修复”全流程管理规范。制定《江苏能源监管办资质许可现场核查管理办法》,将信用状况作为现场核查重要依据,实现信用监管与资质管理深度融合。
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建立“定期自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机制,明确由资质处牵头做好信用信息归集、修复办理等,通过信用专题会议、专员办公会等方式,加强信用工作督办。严格落实“谁作出、谁归集”原则,严格落实《行动方案》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归集信用信息”要求,对临近到期信息加强提醒,2025年信息归集质量较2024年显著提升。
严守廉政风险底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处务会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廉政提醒;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的高等级承装(修、试)企业许可实行集体审议,邀请机关纪委现场监督,确保信用监管公平公正。推行“两书同达”“一网通办”,信用修复实现“零见面、无超时”,企业好频率100%。
夯实基础提质效,构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坚持归集全覆盖。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用修复三类核心信息基础上,做到资质许可、安全监管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归集。扎实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专项督导,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68件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应归尽归、完整准确。2024年以来,归集行政检查信息205条,较2023年增长241.67%;截至2025年10月,累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134条、行政检查信息464条、信用修复信息78条,三类核心信息归集数量均位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前列。
强化共享与公示。严格落实统一公示要求,在 “信用能源”和办门户网站同步公示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2024年以来累计公示各类信息300余条,实现信息“一次归集、多平台共享”,有效提升监管权威。
分级分类强监管,提升信用监管精准效能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在资质许可、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对信用良好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许可,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守信”转变。
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守信激励,严格失信惩戒,依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将结果与许可审批、现场核查深度融合,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申请许可采用一般流程,对守信企业依法简化流程、降低抽查比例。2024年完成全省相关能源企业信用评价,依据结果减少守信企业检查120余次。
扎实开展信用专项监管。连续5年开展信用专项监管,聚焦发电项目许可,对700余家发电企业、1400余个发电项目开展监管检查,对江苏一发电企业未取得许可违规从事电力业务行为罚没467万余元,相关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形成强大震慑。2025年开展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回头看”,融合信用手段重点核查许可制度执行、承诺履行等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建立“主动告知、全程指导、快速办理”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步发送《失信及信用修复有关事项告知书》,通过座谈会、现场宣讲等普及修复政策。2024年以来办结修复21件,历史累计61件,居派出机构第3位。
宣贯赋能广覆盖,提升行业信用意识水平
分层分类开展宣传。2024年召开信用工作座谈会,2025年召开资质管理工作会议,覆盖企业130余家;依托江苏能源监管讲堂开展信用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全办信用工作能力水平。
创新宣传载体。开发资质服务智能语音系统,实现资信绿证有关政策24小时在线咨询,累计接听咨询电话4600余次,转人工服务3400余次。分片区召开30号令宣贯会,同步宣贯绿证有关政策,1100余人次在线观看宣贯会视频直播。
强化信用成果应用。定期印发信用情况通报,向江苏省电力公司、主要发电集团江苏分支机构通报被江苏能源监管办行政处罚企业失信信息,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江苏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信用工作质效
近年来,江苏能源监管办信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信用监管权威性持续增强,某发电企业违规处罚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核心信息归集数量、完整率、准确率不断提升,但还存信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信用成果应用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等问题。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以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为核心任务,以《能源法》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加大对信用不良企业的监管力度,扎实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归集,持续完善信用监管典型违法案例通报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江苏能源监管信用工作成果,推进江苏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