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2-31 15:14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更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紧密围绕能源法核心内容、信用信息归集应用以及跨部门协同机制协同推进,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保障。
认真落实《行动方案》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是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对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与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继续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山西能源监管办迅速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许可大厅、专题培训等多种渠道引导企业坚持锚定行动方向,明晰信用体系建设核心任务,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7年底实现《行动方案》确立的既定目标。
健全多主体信用体系。以能源生产、供应、建设类经营主体为重点,从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维度完善信用记录,实现“信用精准录入”,同时探索执业人员信用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强化信用信息管理与共享,规范开展信用评价,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夯实信用信息基础。严格按照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归集信用信息,明确失信信息严重程度分类;推进信用信息系统技术升级,实现与多部门、经营主体系统互联互通,同时落实信息保密与分级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在行政许可、监管检查等工作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鼓励经营主体在供应商遴选、市场化交易中,对守信方采取优先签约、调整履约保函等措施。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惩戒措施有法可依;建立统一信用修复机制,修复成功后解除惩戒约束。
创新信用监管与治理模式。推行信用承诺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对照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依法规范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A、B类主体降低抽查频次,对C、D类主体重点监管;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依托大数据监测预警信用风险,充分应用信用分级分类手段提升工作效能,维护市场公平环境。
大力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山西能源监管办以信用监管为保障,积极构建良好诚信氛围。一是严格按信用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失信企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审批,100%进行现场核查。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对失信企业进行警示约谈,促进行业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积极宣贯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具体标准和联合惩戒制度,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二是及时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2025年累计归集333条信息,做到了应归尽归。持续推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告知提醒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相关要求,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主动服务提醒信用修复即将到期的企业,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
从行业实践来看,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仍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有待提升,跨部门信息共享存在“数据壁垒”,影响信用录入精准度;二是信用评价应用场景较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化交易、金融服务中的应用深度不够,尚未充分发挥“以信赋能”作用;三是信用监管协同性需加强,部分地区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不到位,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威慑力不足。
努力构建高质量能源行业信用体系
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从信息归集、信息共享、场景应用、协同监管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同向发力,共同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据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有关经营主体信息报送责任,建立“数据质量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打通跨部门数据通道,推动能源信用信息与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跨域协同,信息同步更新至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平台激励惩戒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系统,破除“数据孤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
拓展信用评价应用场景。推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电力市场交易、油气管网托运商管理、能源工程建设中的深度应用,实施差异化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发“信用+能源”专项信贷产品,为守信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简化审批等支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探索信用指数、信用报告在能源合作中的互认应用。
完善协同监管与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惩戒措施“落地有声”;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结合电力安全、可再生能源消费等重点领域,细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度;升级信用风险预警系统,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的动态监测,提前防范信用风险;持续开展信用宣传培训,通过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企业诚信意识与信用管理能力。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以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为契机,持续推进山西能源信用体系建设,将“诚信”转化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与“硬支撑”,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市场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山西能源监管办 李贵平 刘会飞 龙颖)
责任编辑:刘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