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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独家丨俄罗斯液化石油气市场分析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

俄罗斯液化石油气市场分析

杨永明/译

  俄罗斯的液化石油气市场发展较为平稳,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一就是定价机制不够透明,由于市场集中度和对外部环境的依存度较高,因此国内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二是企业的社会负担较重,即所谓的气平衡压力。

  液化石油气是液化烃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此外还含有丙烯、丁烯,以及少量的甲烷、乙烷、戊烷等。生产液化石油气的主要原料是天然气和石油伴生气加工过程和凝析气稳定过程中产生的宽馏分轻烃。此外,生产液化石油气还要用到石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液态和气态产品。俄罗斯的液化石油气主要用作日常生活所需和机动车辆所需的燃料、冷却剂、汽油添加物以及油气化工原料。

  生产和销售情况

  2016年俄液化石油气产量超过1600万吨,同比增长5%。从2011年到2016年俄液化石油气产量增加了410万吨,增幅34%。这一时期液化石油气产量增长主要来自于俄气、西布尔、诺瓦泰克等企业现有产能的提升、新产能的投运。此外,对超标燃烧石油伴生气处罚力度加大也是各企业提升液化石油气产量的主要刺激因素。

  俄罗斯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产品结构   中主要包括丙丁烷混合物、H-丁烷、丙烷馏分和丁烷,以上各项在其国内液化石油气总产量中的占比高达78%。

  石油气产量增量中的大部分用于出口。2016年俄液化石油气出口量超过600万吨,同比增长9%。在产量增长而国内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从2011年到2016年俄液化石油气出口量增加了290万吨,增幅88%。在此期间,俄国内市场需求量也有所增长,但增速明显低于产量和出口量增速。出口的天然气占比可达总量的42%,是液化石油气销售的主要方向。国内市场的液化石油气中,约有40%用于再加工,剩下60%用于日常生活和机动车辆的燃料。

  出口情况分析

  俄液化石油气向土耳其(2016年出口占比33%)、波兰(21%)、芬兰(12%)和乌克兰(12%)出口。出口的液化石油气通过铁路(53%)和海路(44%)运输。海路运输的出口终端是乌斯季涅拉 (67%)和塔曼(20%)。随着对欧出口量的增加和对乌克兰出口量的减少,乌斯季涅拉的出口能力逐年递增。通过塔曼则主要向土耳其、非洲和南欧国家出口。而铁路运输主要面向的是波兰(35%)、乌克兰(22%)和芬兰(19%)等国。

  俄液化石油气生产具有高度集中性。

  全国68%的液化石油气生产集中在西布尔、俄气和俄油这几家企业手中。俄联邦反垄断署根据2016年数据认定,上述几家企业在公共和日常使用,以及机动车辆气体燃料领域所占的市场总份额超过67%,实际已操控液化石油气市场。

  液化石油气市场的主要问题

  俄联邦反垄断署认为,俄液化石油气市场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缺少市场价格指数。俄罗斯国内只有4个平台可以进行液化石油气的场内交易,分别是:圣彼得堡国际商品原料交易所、圣彼得堡交易所、莫斯科能源交易所和能源交易平台Eoil.ru。其中前3个交易平台在2016年全年的液化石油气交易总量约为100万吨,仅占国内市场消费总量的10%。而且这一交易量还包括宽馏分轻烃(占液化石油气交易总量的30%~80%),交易本身也很不规律,很不均匀。

  用于公共和日常所需的液化石油气供应价格是受调控的,但是企业却没有供应此类液化天然气的法定义务。2014年前,俄罗斯能源部曾分配给各企业一定的指标,要求企业为日常所需供应一定量的液化天然气,即所谓的供应平衡任务,但是这项制度却滋生了倒卖现象。俄能源部计划分立单独的液化石油气保底供应机构,并确立其法定的供应义务,即按照调控价格向具体地区供应规定数量的液化石油气。依据定价公式的长期合同和场内交易目前也是在研究制定中。

  (文章来源:俄《能源通报》第54期)

责任编辑:赵雅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