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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得电力”为抓手 持续改善东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电业》 时间:2021-06-09 14:28

以“获得电力”为抓手 持续改善东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郭建宇 刘丹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世界银行自2003 年每年发布《营商环境报告》,对各经济体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建立了一整套衡量各国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目前将10个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其中就包括“获得电力”。三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显著提升,在190个经济体中,由2018年的78位提升到2020年的31位。其中“获得电力”评价指标由98位跃升至12位,为营商环境提升作出积极贡献。电力作为现代社会日常生产与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用电营商环境水平已经深度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东北区域来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东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立足东北区域实际,以“获得电力”为抓手,推动区域内用电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对东北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

  通过开展“获得电力”综合监管,东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自2018年至2020年,东北能源监管局连续三年开展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监管工作,通过采取建立非现场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现场监管、群众诉求督办、跟踪整改落实、通报约谈等多种措施,东北区域内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一是办电效率明显提升。目前,办电申请资料不超过3个,高、低压报装办理环节由2017年7个压减至4个和3个。二是办电成本有所压减。城市低压接入容量限制普遍提升到100千伏安,部分城市提升到160千伏安;低压接电项目中执行小微企业“三零”政策的“零投资”项目较2018年大幅增加,部分省份占比超过50%。三是供电质量明显改善。近三年,东北区域配网、农网投资比例不断增加,供电质量明显改善。根据2020年供电“两率”统计,东北区域各省城市电压合格率均超过99.9%,农村电压合格率除吉林地电外均不低于99.7%;城市供电可靠率超过99.9%,农村供电可靠率除蒙东地区外均达到99.8%。四是对群众诉求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三年来,共解决东北区域涉及群众办电用电的投诉2280件,解答咨询31375件。

  立足东北区域实际,充分认识制约用电营商环境提升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受硬件条件制约,东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与部分发达省份和试点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同时区域内各省、各市、城乡之间也不平衡,仍存在制约用电营商环境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办电方面

  2018年以来,东北大部分地区通过逐步压缩时限、压减环节、优化方案等切实解决了一批办电难、办电慢问题。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个别县区存在供电方案答复和竣工验收不及时、申请材料精简不到位、线上线下重复办理等服务问题。部分农村地区配网建设滞后,因变压器容量不足、超出供电半径,导致办电受限。同时,由于办电过程中涉及的报装申请、设计施工及后续维护均需由用户完成并且专业性较强,用户对相关政策及市场情况不了解,也间接影响了办电效率。

  用电方面

  东北地区用电户数中,农村用户超过45%,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往往也是供电质量的薄弱地区。比如东北地区许多农业大县,近年开展“井井通”工程,机井用电负荷增长较快,但部分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滞后,集中灌溉导致的季节性低电压问题凸显。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林区增量配电企业配电网比较薄弱,自动化水平不高、设备运行年限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

  诉求解决方面

  遇到问题有畅通的反映渠道、快速的解决途径,是提升用电获得感,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必要保障。就东北区域来看,国家电网公司用户可以通过95598热线办理业务、反映问题等,也可以通过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投诉。但地方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企业还未设立统一的服务热线,其供电区域内反映问题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畅通。

  坚持问题导向,以“十项举措”为抓手持续优化东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

  加强用电报装时间监管,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

  通过“获得电力”综合监管,以点带面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督促各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规定的时限要求,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鼓励实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实现网格化全过程跟进。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广移动作业终端,优化电网资源配置,精准对接用户需求。重点监管各供电企业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情况,办电时间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时限,鼓励供电企业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

  加强用电报装环节监管,实现线上办电全覆盖

  督促供电企业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缴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提升用户办电体验。2021年年底前实现东北区域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可办理覆盖率100%。重点监管各供电企业线上办电是否实现全覆盖,用户是否有权自主选择用电报装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电企业不得加以限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办电。

  加强供电可靠性监管,进一步保障用电稳定可靠

  通过农网升级改造资金落实专项监管,督促各供电企业主动对接地方城乡规划,优化电网空间布局,持续完善配电网架结构,推进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提升配电网运行管理水平,强化供电可靠性基础管理。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均不低于99.7%。

  加强供电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电压合格率

  督促各供电企业持续开展电压数据监测工作,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提升,重点解决个别薄弱地区电压合格率偏低问题。重点监管电压监测点布点及数据统计工作情况,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且集中的长期低电压问题,进行情况核实后,及时采取监管约谈、下发监管意见书等手段,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电压合格率。

  加强抢修时限监管,提升电网故障抢修效率

  督促各供电企业强化计划检修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停电计划,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加强设备巡视和运行维护管理,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过程监测和故障智能研判,准确定位故障点,全面推行网格化抢修模式,提高电网故障抢修效率,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次数。重点监管各供电企业抢修到达现场超时问题,进一步提升电网故障抢修效率。

  加强配电网运维水平监管,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进一步督促各供电企业不断调整优化电网网架建设规划,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优化配电网运行方式,对老旧设备和线路进行升级改造,持续加强配电网标准化建设、精益化运维、智能化管控,分层分级稳步提升配电网运维水平。及时做好应急预案和事故演练工作,确保在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情况下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加强信息公开监管,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监管,对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评价,形成年报,予以公布。重点监管各供电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停电信息发布及时性情况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公开情况,确保计划停电信息提前7日进行发布。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改正,有效规范供电企业停电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加强配网规划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并网和消纳

  进一步督促供电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科学制定配电网和农网建设投资方案,推动项目及时落地,保证清洁能源及时并网。从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强新能源技术管理、保障可再生能源上网等方面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重点监管配电网规划建设情况和分布式光伏并网情况,持续保障东北区域新能源装机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为群众排忧解难出实招、求实效,实现投诉率显著下降

  制定投诉举报监管约谈方案,根据全国排名情况和区域内各市排名情况,对每百万人口投诉率高、增长快、问题集中的供电企业开展监管约谈,督促供电企业闭环整改,实现每百万人口投诉举报数量低于10件的目标。

  强化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设,提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能力

  建立案件分析研讨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例会,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投诉举报事项一事一议。对重点问题、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及时调查,下发监管意见书。督促各供电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提高整改针对性,地方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企业尽快设置统一的服务电话,专人负责确保畅通,强化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能力。

  用电营商环境建设是攻坚战、持久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东北能源监管局将以“获得电力”为抓手,深入落实“十项举措”,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为优化东北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于彤彤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