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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档案馆开展电力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21-03-02 16:46

关于征集电力电网重要档案资料的启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2年是中国电力工业发展140周年、国家电网公司成立20周年,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将举办庆祝建党、回顾中国电力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档案宣传系列活动,生动展示党领导下我国电力工业和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的伟大历程和电力电网人的突出贡献,现面向电力系统广大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及亲属、社会各界朋友开展电力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时间安排

  采用分批次的方式开展档案资料征集。

  1.第一批次(2021年4月30日前)

  重点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料。

  2.第二批次(2021年7月31日前)

  重点征集反映中国电力工业140周年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重大事件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范围

  我国电力电网发展各个时期形成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字、照片、声像、实物等各种档案与资料。(征集参考范围附后)。

  三、征集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馆藏库房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先进,具备优越的安全保管条件,满足永久保存各类档案的要求,与个人存管可能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况相比,档案馆对重要档案与资料的保管更专业、更安全、更长久。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1.自愿捐赠。欢迎捐赠相关档案与资料,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2.寄存代管。如档案与资料的所有权人不准备捐赠,经协商,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可通过寄存方式代为保管,寄存者对所寄存档案享有所有权。

  3.原件复制。如所藏珍贵档案与资料不准备捐赠或寄存代管,经所有权人同意,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对原件进行复制,并保管和利用复制件。

  四、其它事项

  1.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并附上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2.请准备提供档案资料的个人,及时与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联系。必要时档案馆可派工作人员接洽,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收赠。

  3.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规范整理、妥善保管和编研开发,切实发挥档案存史、留凭、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4.移交人对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其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感谢对国家电网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联系人:杨阳,010-63414687;

  李争,010-63414067;

  李军,010-63414630,18211074908。

  微信号:lijun4908

  邮  箱:sgccdag@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8号都城大厦国家电网公司档案馆

  邮编:100051

  附表:重要档案与资料征集参考范围      

 




责任编辑:王萍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