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5-06-17 14:00
压实治理责任 完善服务体系
山东能源监管办
“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是新一轮政策增加的内容,体现出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的延伸,其内涵更为丰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新一轮“获得电力”提升文件,为做好政策落地执行准备、研判工作提升方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系统总结了《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以下简称“1479号文”)发布后协同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机制建设方面。2018年9月,山东省形成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调度和督导落实工作体系。2020年3月,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营商环境发展实际需要,联席会议调整组成单位,由能源、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山东能监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力”)组成,山东能源监管办负责对“获得电力”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政策支持方面,省级层面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将10千伏普通用户、低压居民用户电网环节办电时间压减至11个、3个工作日,达到全国最优水平。推行电力接入“极简审批”,低压工程免审批,高压短距离工程线上告知承诺,长距离工程线上并联审批、一链办理,政策支持力度国内领先。
促请省政府有力支持。组织山东电力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并向省政府作高质量专题汇报,推动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撑保障。2024年底多部门联合出台省级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政府、供电企业、业主等多方共担方式。2025年全省16市已相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凝聚合力持续推进改造接收。推动将非直供电小区改造纳入2025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民生实事,全省定期调度、分级落实改造接收任务。
压紧压实治理责任。强化专业协同和上下联动,深化供电质量问题溯源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用电问题。夯实筑牢专业管理。重点加强外破防控、树障清理、鸟害治理等配网精益运维,重点消除设备过载、短时低电压、重复故障等问题,强化检修计划管控和不停电作业,持续提升供电能力。督导供电企业合理配置抢修力量,建设运营供电指挥中心,完善系统软硬件资源扩容,强力支撑主动抢修、应急指挥业务。2024年,济南、青岛户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0.567小时、0.85小时,在国家电网区域内达到先进水平。
新一轮“获得电力”提升文件首次明确,到2029年实现我国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并提出14项重点任务、38条具体措施。办电便捷化方面,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持续深化“三省”服务,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全过程数智服务。供电高质化方面,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提高配电网管理质效和常态化治理频繁停电。用电绿色化方面,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和服务用户节能增效。服务普惠化方面,提升居民供电薄弱区域保障能力,加强城乡民生用电服务保障,维护友好和谐供用电关系。监管协同化方面,健全协同监管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对于1479号文提出的办电时间、环节、成本、供电可靠性等方面举措,新政策在“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两部分,对原文件要求进行了优化、补充。“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是新一轮政策增加的内容,体现出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的延伸。
办电便捷化方面。新政策对于35千伏及以上用户,不再强制执行10千伏项目相同的时限标准;对于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改造的低压用户,电网升级改造工期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规定的,明确完成时限后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备案。由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指导供电企业明确用电报装容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服务用户结合实际用电需求合理确定申请容量。对“销户+退费”等关联性强的业务实行“一次办”,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和电力过户联动办理,鼓励推行“一地受理、多地协同”的跨网办、跨省办等异地办电服务。
践行用电绿色化方面。供电企业建立健全绿证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主动购买绿证、使用绿电。供电企业推广充电桩报装“以函代证”“一小区一证明”等便捷服务,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全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任务。
推进监管协同化方面,此部分为新增内容。新政策要求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完善用户投诉处理制度,研究建立投诉转办和协同联办机制。要求各省级供电企业定期梳理各类用电投诉,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持续提升12398热线管理效能,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