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退2万定金遭诉讼
2010.06.04
开发商拒退2万定金遭诉讼
  交了2万元定金还没签合同,遭遇房产新政,买房人要求退房,开发商拒退2万元定金。 5月31日,经过法院调解,这起由房产新政引发的官司以和解告终,在法官调解下,开发商答应6月7日之前退还买主2万元定金。
    来自霍山的王先生2006年在合肥元一柏庄购买了一套新房。由于该房仅113平米,王先生一直希望能换个大套的住房。今年4月13日,王先生看中一家楼盘一套216平米、总价近132万的新房,并当场预付了2万元定金。售楼小姐还根据首付四成的比例,算好了首付52.5万元,贷款78.8万元,按揭30年,月供4998元的按揭计划。商品房预定单上,双方约定4月17日签订购房合同,不想当日国务院房产新政出台,其购房计划被打乱。
    根据新政,不仅首付比例要提高到五成,而且利率也提高到1.1倍,这样王先生要多交13.2万元首付。由于实在凑不齐钱,4月19日,王先生来到售楼处要求退房、拿回定金,但遭到拒绝。无奈,5月13日,王先生将开发商告到庐阳区法院,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是国家宏观政策引发的矛盾,原告、被告双方均无过错,所以我们做开发商工作希望他们能退还买房人定金,几次沟通后,开发商同意一周内退还定金。 ”据主审法官王磊介绍,原、被告双方已达成调解,开发商已答应在6月7日之前退还2万元定金。 (孔华、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