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12-18 09:15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冯聪聪)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6年起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定市场评价标准。
《通知》明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应结合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多维度综合评价,重点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开展评价。
其中,市场运营效果评价包括市场建设进展、技术标准、市场运营、市场共治和监管效果;市场作用发挥评价包括要素流通、安全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评价包括经营状况、主体培育和市场满意度;市场竞争充分度评价包括主体行为和市场集中度。
《通知》从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采用多维综合分析方法、发挥数字化技术支撑、按需有序开展评价和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五个维度明确了评价方法。
在发挥数字化技术支撑方面,提出实现电力市场数字化监管对市场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波动、潜在风险和市场效率问题,提升评价的时效性和响应速度。推进市场评价智能化,逐步推动将市场评价由“描述性”升级为“预测性”,实现市场评价可观、可测、可感,为主动防控市场风险、优化市场规则、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关键支撑。
在按需有序开展评价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按需开展电力市场评价工作。鼓励市场运营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市场量化评价,及时发现并反馈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相关问题。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