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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大交易品种基本规则顶层设计全面完成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4-29 16:16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印发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李东海)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发布。《基本规则》的制定旨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运营主体合法权益。

  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可调节电力资源提供的调峰、调频、备用、爬坡等服务。

  《基本规则》提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充分调动可调节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构建统一规范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了调峰、调频、备用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了电力辅助服务从计划到市场、从发电侧到多元主体的改变。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建立调峰市场,15个省建立调频市场,2个省建立爬坡市场,6个区域分别建立调频、备用、调峰等市场。

  “以调峰市场为例,2024年全国调峰市场中标电量1204亿千瓦时,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了重要作用。”该负责人强调。

  据悉,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发展经历了无偿服务(2006年以前)、计划补偿(2006—2014年)、部分品种市场化(2014年—至今)3个阶段。当前,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导向,电力中长期、现货市场均设立了国家的统一基本规则,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亟待统一。

  在此背景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应运而生。该负责人指出,《基本规则》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重要组成,从市场设计层面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统一衔接。

  记者注意到,《基本规则》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并强调各类具备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以此充分激发和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潜力,更好发挥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调节资源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与《基本规则》要求一致,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做好衔接。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