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6-05-22 16:15
扩大绿电直连政策范围促进就近消纳加速发展
——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解读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后文简称多用户绿电直连),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供应绿电,这是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实现单用户绿电直连的基础上,国家为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拓宽绿电供应渠道的又一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对推动新能源多赛道发展、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一、满足多用户绿电直连需求
零碳园区、绿色工业园区、源网荷储等各类新能源产消融合发展模式均涉及多个用户。688号文的出台为零碳园区落地、促进新能源融合发展创造了契机,促进了项目落地。
一是提升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绿电直连项目中自建线路的走廊成本和投资费用较高,电源通过直连线路分别向多个用户供电的成本太高。新政策允许电源向多个用户开展直连后,多主体共担输电线路投资运维成本,压力大幅下降。同时,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下更容易组织用户侧总体用电曲线与新能源发电曲线匹配,线路利用率更高。
二是降低绿电直连项目投资风险。绿电直连属于重资产项目,在单用户绿电直连模式下,若用电方出现经营问题导致用电量下降甚至消失,绿电直连项目将面临经营困难,项目内的新能源场站或许可变更转入公网运行,但已投运的自建线路将面临投资浪费风险。在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下,单一用户退出,对项目经济性的影响则小很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三是引领全球绿电直连规则创新。国外CBAM和电池法案只明确了单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溯源问题,未涉及多用户情形,与绿电直连发展实际不符。我国在欧盟外部政策压力下开展单用户绿电直连探索后,率先突破多用户绿电直连实践,并开展多用户绿电溯源研究,这既是我国引领绿电直连发展的需要,也是争取全球政策规则话语权的必然选择,中国绿电溯源方法论将为世界绿电直连规则发展作出贡献。
二、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继承了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成熟经验
单用户绿电直连通过在国家层面为绿色电力点对点直连“开闸”,解决了出口企业绿电溯源问题,启动了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过输配电费机制创新,解决了大电网保供费用分摊问题,平衡了各方收益;多用户绿电直连应用前两个政策的成果并进一步扩展适用范围,将多个用户作为整体去适配单用户绿电直连和就近消纳价格政策的框架,有效解决多用户绿电直连问题。三个文件相互支撑,体系作战,共同为我国新能源就近消纳多渠道发展扫清障碍。
一是电源适用范围相同。绿色电源与单用户绿电直连保持一致,仍为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光热)、生物质(农林、垃圾、沼气),分布式光伏也可以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核电、火电等其他电源仍被排除在外。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被纳入绿电直连的应用范围。多用户绿电直连再次强调将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排除在绿电直连项目投资主体之外,也强调严禁企业通过绿电直连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推动绿电直连模式平稳有序发展。
二是要求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电网,并与公共电网有清晰的物理边界。并网型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包含主体更加多元,作为整体接入电网,能够更好地厘清各方在电网安全、调度控制、经济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责任边界。项目内部可以通过关口表上移等方式形成整体,适用单用户绿电直连和就近消纳价格政策的规定。
三是继续坚持新能源高比例就近消纳。对发电侧新能源就近消纳比例提出不低于60%要求,对用电侧绿电使用比例提出不低于30%要求,对上网电量提出不高于总发电量20%的要求,延续了650号文的做法,减轻了大电网调节压力。同时引导投资主体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选取新能源装机规模,切实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要求项目以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确保源荷同步投产。
三、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核心突破方向
一是进一步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实际需求。单用户绿电直连解决了物理可溯源绿电的有无问题,但对出口企业全产业链绿电诉求和中小企业绿电需求的考虑尚不充分。为解决上述问题,可通过多用户绿电直连向整个产业集群供电,或对园区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绿电。以电池产业为例,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制造的碳排放会计入电池中,建设多条专线给上述企业供绿电显然不经济,多用户绿电直连经济性更好,也能够保持产品碳足迹溯源清晰。
二是解决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的问题。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仅在内蒙等省份被有条件允许,在大部分省份不可行,主要是因为增量配电网承担的调节责任与收益关系尚未厘清。新政策落地执行后,增量配电网可允许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接入新能源,并按单用户绿电直连和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该政策突破可谓一石二鸟,一方面,可以盘活地方存量增量配电网资产,改善原有项目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存量负荷,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
三是建立了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参与市场的机制。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新政策明确了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这类新型主体在市场注册、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则,丰富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规则。同时,建议项目主体与内部电源、负荷签订长期协议,明确损益共享和分摊机制,更好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四是探索了绿电溯源机制。项目内部电源在国家绿证系统建档立卡后,对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按照各用户的用电量在总用电量中占比划转绿证,用于企业履约减排责任。国际上对多用户绿电直连的物理溯源方式未有定论,688号文通过小时级绿电匹配机制,率先解决溯源问题,为推动全球绿电直连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总而言之,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出台,与单用户绿电直连、就近消纳价格政策共同搭建起我国新能源就近消纳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三大政策不仅有效缓解了新能源消纳的现实压力,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困局,更为构建行业发展新模式开辟了广阔前景,引领了全球绿电直连模式的发展。这一系列举措,为我国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加速转型、驱动新能源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堪称推动能源革命征程中里程碑式的一步。
(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战情研究所 裴善鹏)
责任编辑: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