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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辉:把握信用体系建设“六大方向” 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5-12-09 09:46

——《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解读②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表现,是落实好中办、国办于2025年3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未来三年能源行业信用建设的行动纲领。要充分把握好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的“制度法治化、数据规范化、奖惩精细化、监管机制化、应用市场化、合作国际化”六大方向,更好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支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制度法治化水平。《行动方案》聚焦能源行业政府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四大主体,明确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具体方向和实施重点,锚定2027年底前实现能源行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进一步健全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应用、信用修复等相关制度。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数据规范化水平。《行动方案》强调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准确全面归集共享所涉主体信用信息,实现信用精准画像;明确规范“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能源”网站是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的主要公示窗口;要求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要落实信息保密与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规范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奖惩精细化水平。《行动方案》明确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准入注册、资质许可、项目核准、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创建、评先评优等公共服务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和优惠等激励措施,允许经营主体在供应商遴选、合作方签约、市场化交易对守信主体予以市场化激励;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明确“信用中国”网站是能源行业行政处罚信息的统一修复窗口,完成修复的信息同步在“信用中国”“信用能源”网站上停止公示。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化水平。《行动方案》明确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防控等手段融入监管环节;推动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在接受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展市场交易和合同签署等活动中主动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明确公共信用评价规则,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以公共信用评价为基础,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共建合力。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应用市场化水平。《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强能源行业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手段与能源行业核心业务环节的深度融合应用;支持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为经营主体赋能增信,拓展“信用+能源+金融”应用场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能源信用应用创新,推动数字化、人工智能技术与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为社会各界参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实施方向。

  全面提升能源行业信用合作国际化水平。《行动方案》具有前瞻性地提出支持能源行业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信用服务对外合作,率先提出支持能源行业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指数等信用产品实现跨境互认和国际商务信用认证,实现中国特色能源行业信用服务“走出去”。为我国引领全球能源转型进程,开拓全球绿色能源市场提供有力的制度和产业服务支撑。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紧紧围绕能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信用奖惩措施、信用监管机制、信用市场应用、信用国际合作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揽子兼具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精准化措施,必将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曾光辉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院长 正高级经济师)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