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6-13 19:02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冯聪聪)6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发挥员工身处生产经营一线的优势,促进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构筑电力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防线”,推动电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通知》明确,鼓励电力企业员工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情况。重点鼓励报告严重威胁电力生产安全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电力生产中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四新”应用以及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事故隐患。鼓励员工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其中,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外包作业安全方面的问题隐患等。
在工作机制上,《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建立流程清晰、权责明确、易于执行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要做到畅通渠道、明确标准、核查整改、完善台账、及时公开。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