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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核电工程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5-22 17:23

  明确三级管理体系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白宇)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核电工程定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加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规范核电建设市场秩序,合理确定核电工程造价,保障核电工程质量,促进核电产业协调健康发展,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据了解,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工期天数及相关费率等的数量基准。核电工程定额则是核电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合理确定核电工程造价,规范核电建设市场秩序,更好保障核电工程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核电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共14条。其中,第4~7条规定了“国家能源局—定额总站—定额分站”三级管理体系的职责定位及分工,国家能源局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责,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委托相关单位承担定额总站及分站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记者注意到,《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核电工程定额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核电工程定额总站及定额分站工作的通知》也于同日发布。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内容,根据《暂行办法》,将委托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核电工程定额总站工作,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委托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按照定额总站的统一规范要求,分别承担核电工程定额分站工作。同时,还将成立核电工程定额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负责核电工程定额的技术审查,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核电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核电工程定额实行动态管理。定额总站组织定额分站定期对核电工程定额进行适用性评估,根据需要提出修订建议。此外,定额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核电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调整建议,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定额总站公布实施。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