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 能源中国IOS版

  • 能源中国安卓版

  • 陇上孟河

X
您的位置 > 首页 -> 企业

浙江新能拟收购舟山海风45%股权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6-09 11:34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衣韵潼)6月9日,浙江省国资委旗下上市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告,拟收购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海风”)45%股权,交易价格为4.54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新能将持有舟山海风100%股权。由于浙能国际为浙江新能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股权转让款将在舟山海风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后一次性支付。

  据了解,舟山海风主营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当前在建的是舟山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40.8万千瓦,于2025年3月陆上开工,目前建设情况正常。2025年,该公司资产总额4.58亿元,净资产4.53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65.75万元。此次交易经评估后增值219.92万元,增值率仅0.49%。

  “舟山海风经营期短,目前风电项目仅开始陆上集控中心土地桩基工程,主要发电设备等均未购置,该项目的海事批准尚未取得,后续投产时间未定,且目前尚未签订购售电合同,未来上网电价不确定,因此选择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机构指出。

  浙江新能表示,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舟山海风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项目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