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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2-11-18 16:19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李大为)2022年是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将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截至目前,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完成27件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累计罚款259.85万元,通报批评2家,有多起案件正处于立案调查之中。另外,对1家承装(修、试)企业实施一年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向公安机关报告1起关于伪造许可证件的案件,对90余家电力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东北能源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全面实施法制审核制度,每次由两位同志负责审核,审核人员不参与案件的具体调查并独立出具《法制审核报告》;按时对完成的行政处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让企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东北能源监管局每次行政处罚均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对于较大数额罚款,则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东北能源监管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处罚过程中,东北能源监管局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民生需求和企业实际经营困难等各种客观因素,努力做到让执法既严格又规范。

  四是积极开创新思路,创新运用行政处罚新种类。新《行政处罚法》增加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等多种行政处罚种类,东北能源监管局以此为契机,对2家未按要求报送电力安全信息且拒不整改的发电企业实施了“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全区域通报,要求东北区域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

  五是将行政执法与信用行为监管相结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工作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实施行政处罚后,根据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行为事项、惩罚标准和认定依据,确定其信用行为分类,并推送至“信用能源”网站,对其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