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发改委 时间:2021-09-30 11:54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日前,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鼓励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非电网直供电新增主体,合理线损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分不同表计按我市目录峰谷分时电价或平均购电价收取,免费使用公共资源的5G网络基础设施除外。鼓励非电网直供电存量主体,在重新核定物业费或租金标准时,将合理线损等纳入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统筹解决,不再执行“基准电价+最大上浮幅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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