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时间:2024-05-11 21:29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因原煤筒仓装煤过程中未采取抑尘措施,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罚款六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原煤筒仓装煤过程中未采取抑尘措施进行详述,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环保法规,由此引发了环境问题。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诚南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的规定,构成了未采取抑尘措施这一违规行为。对此,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依法进行了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