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8-04 16:34
锚定“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战略目标
构建可再生能源非电发展新格局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刘国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规划》明确提出“以电为核心、非电为突破”的发展方针,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思路从“电力主导”向“电与非电并举”双轮驱动格局深刻转型,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立足碳达峰攻坚关键期,深刻认识非电利用战略定位
(一)空间广阔、增速领先,非电利用迎来规模化发展的战略窗口期
“十五五”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攻坚期与决胜期。从目前我国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来看,电力消费占比约30%,而热力消费占比高达约50%,热力及其他非电领域的绿色替代仍处于起步阶段,存量替代空间广阔。《规划》明确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较2025年增长约50%,同期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增长150%,增长势头强劲。非电利用兼具“空间更大”的结构性优势与“增速更快”的政策驱动力,正迎来规模化发展的战略窗口期,有望在“十五五”期间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跨越。
(二)拓宽消纳路径,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提质升级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于2026年4月底突破24亿千瓦,2025年全国新能源利用率已降至95%以下,电网调峰压力与系统调节成本持续攀升,单纯依靠电力消纳支撑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已愈显困难。非电利用可为可再生能源开辟“第二消纳通道”——通过绿色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等多元转化路径,将间歇波动的可再生能源转化为可储运的能源产品或工业原料,使绿色能源以产品形态跳出电网物理边界的限制,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为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开辟了新的战略纵深。
(三)拓展绿色替代空间,推动重点领域深度脱碳
我国用能领域涵盖工业、交通、建筑等,其中工业用能居主导地位。工业中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主要用能形式是热力,交通领域除低空经济外的航空、航运现阶段电气化脱碳成本较高,单纯依赖绿电替代难以破解这些领域的降碳难题,非电利用正是破局的关键。具体而言,在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可联动化工等行业实现深度降碳;在交通领域,生物航空煤油、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是实现航空、航运脱碳的重要方案;在建筑领域,风光供热供暖、地热能供暖(制冷)、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等技术可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大规模替代。非电利用正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拓展至电力难以覆盖的终端用能场景,为我国支柱产业的深度脱碳注入绿色动力。
二、明确非电利用目标,系统部署四大突破方向
《规划》围绕“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方式和利用规模实现新突破”,从绿色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生物质能多元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四大方向,构建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行动框架,形成了从燃料替代到原料替代、从工业用热到居民供暖的完整脱碳链条。
(一)以产业化为导向,系统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较2025年约25万吨实现跨越式增长,亟需构建与之相匹配的产业布局与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在区域布局上,重点在“三北”、西南等地区谋划大型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在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合理的生产基地。在应用模式上,鼓励结合市场需求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支持风光制氢弱联网、离网等多元模式发展。在储运体系上,加快构建全链条储运设施,推进管网、公路、铁路等多元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加强重点区域港口、机场绿色燃料加注和转运基础设施建设。
(二)以场景为牵引,加快拓展风光供热供暖应用
《规划》面向工业用热、居民供暖等不同场景,明确了风光供热供暖的多元化技术路径与应用模式。在工业用热场景中,支持化工、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就近建设风光集中供热(供冷)站,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采用风光就近直供电弧炉、电窑炉技术方案,并灵活应用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合理配置聚光集热、储热储电系统,实现高比例风光供热。在居民供暖场景中,积极推广“风光+蓄热电锅炉”集中供暖模式,鼓励园区、大型建筑应用分布式新能源耦合电热泵等高效供暖(制冷)技术。
(三)以资源为基础,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利用
生物质能利用方式迎来重大转变,从以直燃发电单兵突进,转变成以多元利用为重点。在供热供暖方面,推动秸秆打捆直燃、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大中型高效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应用。在生物天然气方面,推动在农林废弃物丰富和种植养殖产业发达地区规划建设项目,在具备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气产输配用体系。在非粮生物液体燃料方面,因地制宜发展生物柴油、非粮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完善原料供应和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在交通领域的替代应用。
(四)以试点为突破,加快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开发
地热能开发利用应以资源勘查评价为基础,以规模化利用为导向,推动重点区域率先突破。在利用模式上,积极推广应用地热能供暖(制冷),加快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发展,在地热资源丰富区域推广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开发与梯级利用。在试点工程上,在具备条件的城镇地区推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地区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咸阳等中深层地热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
三、健全保障机制,系统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
“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的四项举措,将有力推动从“单一电力”到“电力+非电”双轨并行的考核维度跃迁、从“绿电”到“绿能”的消费领域跃迁、从“以城带乡”到“城乡共兴”的发展范式跃迁,实现消费侧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升级。
(一)设定非电利用目标,推动非电利用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为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除发电目标外,还设定了非电利用目标,即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达到约1.5亿吨标准煤。在该目标的引领下,“十五五”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将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二)拓展非电消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非电替代
《规划》所体现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思路,核心在于面向行业与企业,这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消纳存在显著差异。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并网消纳为主要形式,而非电利用则需紧密结合行业特性与企业需求,面向终端用户,系统回答“为谁用、在哪儿用、如何用”的问题。因此,非电利用在研究方法、应用模式与推动方式上均与电力利用不同。
事实上,即便同为电力,《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也已根据各行业用能特征设定差异化要求,充分体现对用户侧差异的考量。参照这一思路,非电利用指标的设定更需要依据行业属性与企业经营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分与区别,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切实推动非电利用落地见效。
(三)赋能乡村振兴,深入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农村是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重要场景。《规划》明确提出,要提升农村用能清洁低碳水平和自主保障能力,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以试点建设一批村镇微能网项目为突破口,逐步构建以绿电利用为核心、非电可再生能源利用为辅的微能网,打造电、热、汽、冷、气多能互补的一体化综合能源系统,推动多能系统协同优化运行,同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非电利用在农村地区开展试点示范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规划》的印发实施,“十五五”时期将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化发展的战略窗口期。非电利用将以更大规模承载绿色能源供给,以更高质量推动终端用能替代,助力新型能源体系积厚成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底座,为建设能源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不竭的绿色动能。
实习编辑:王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