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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电力运行、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发展等情况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1-10-22 10:50

9月份电力运行、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进展等情况

  关于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从发电看,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60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比2019年同期增长11.6%,两年平均增长5.7%。9月份,全国发电量67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其中,火电同比增长5.7%,水电下降0.3%,核电增长4.3%,风电增长19.7%,太阳能发电增长4.5%。从用电看,1—9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9%。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8.9%、12.3%、20.7%和7%。分地区看,全国16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13%,其中西藏、湖北、浙江、江西、青海、福建、陕西、广东、四川、宁夏10个省(区)增速超过15%。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8%。

  投资项目审批方面,1—9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6个,总投资4804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信息化等行业。9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752亿元。

  关于区域发展情况

  一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方面,今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顶层设计优化。经领导小组批准,于9月23日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9月28日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近日我委印发《“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五年规划,第一次明确了我国特殊类型地区的规划范围,同时明确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支持试点示范与重点园区建设、强化差别化支持政策等四方面保障措施。按照《规划》要求,近日我委还印发《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动《规划》落实,同时指导有关地方切实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关于“一带一路”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中欧班列继续保持高位运行。9月份,中欧班列开行1269列,运送12.4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0%、16%,综合重箱率97.6%,连续17个月单月开行千列以上。1—9月,中欧班列共开行11299列,运送108.8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29%、37%,综合重箱率97.9%。截至2021年9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44948列,运送货物405.7万标箱,累计运送防疫物资1302万件,共计10万吨。

  二是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取得新进展。9月23日下午,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宣布新成立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签署了5份合作文件,并宣布签署了3份企业间合作协议,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目前,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瓜达尔港已具备全作业能力,瓜达尔职业技术学校竣工;萨希瓦尔、卡西姆港等电厂发电量达巴方全国电力供应1/3,默蒂亚里-拉合尔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建成投用,改变了巴电力短缺状况;巴首条城市轨道交通拉合尔橙线项目竣工通车并实现商业运营,“中巴友谊路”喀喇昆仑、白沙瓦—卡拉奇高速公路竣工并通车;拉沙卡伊特别经济区举行了开园仪式,开创了产业合作新局面。

  下一步,中巴双方将落实两国元首的指示精神,以中巴建交70周年为契机,紧扣以瓜达尔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为重点的“1+4”合作布局,务实推动中巴经济走廊高质量运行。

责任编辑:赵雅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