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9-16 09:48
重庆市“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6-2030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渝环〔2024〕38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需开展重庆市“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6-2030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6-2030年)
规划时限:2026-2030年
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扩大,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力争超过1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达到240万千瓦。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以上,助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能源局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3-67575998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箱:cqsnyj305@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3-67826599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邮箱:42818384@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编制单位提出与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重庆市“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规划)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1.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重庆市“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规划).docx
责任编辑: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