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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机制迎调整!湖南发布电力市场新规 V2.0版

来源:能源中国客户端 时间:2026-07-17 14:14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冯聪聪)结合近期湖南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湖南省电力市场系列规则V2.0修订内容,对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等多部实施细则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

  在电力中长期市场方面,新版规则进一步放宽了用户侧准入条件,提出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动10千伏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电力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可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购买,但不得同时参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暂未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允许在次月选择直接参加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交易。

  在电力现货市场方面,新规重点强化了对新能源场站功率预测的管理,明确所有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的新能源场站均需具备功率预测功能,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但暂不具备该功能的场站,其预测信息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更新并作为出清依据。报量报价场站需在竞价日8时前申报次日96点出力预测曲线,以此作为出力上限约束。原则上,日前市场出清下限设为日前短期功率预测的5%,若该下限可能影响电网安全或可再生能源消纳,调度机构可按需调整并做好记录。新能源场站须综合考虑设备检修、储能充放电、极端天气等因素如实申报,全停期间相应时段预测曲线按零申报,检修或退出备用期间须剔除相应容量。

  在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方面,规则明确在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期间,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期间,相关费用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具体比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新版细则新增第5.6条,规定在费用传导机制完善前,调频市场服务费暂由发电侧并网主体共同分担,涵盖已注册入市的火电(燃煤、燃气、燃油及垃圾生物质电站等)和水力发电厂(不含抽水蓄能),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的分摊按原有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