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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11项举措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7-09 14:16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记者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绿电直连、绿电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明确全省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建设管理要求,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与企业绿色竞争力。

  通知重点在优化管理方式、加大政策支持、规范实施程序三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破解此前存在的标准不一、机制不畅、边界不清等问题,推出一批突破性、实操性政策举措。

  在优化管理方式方面,优化分类管理体系,重点将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中就地就近消纳模式类项目统一按照绿电直连模式管理;做好新旧政策平稳衔接,对前期已确定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就地就近消纳模式试点项目分类处置,通知印发前已纳入规划且开工建设的按原方案执行,已纳入规划但未开工的可协商调整建设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过渡。

  在加大政策支持方面,要拓展适用条件,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支持算力设施、海上油气田及沿海重点港口等开展绿电直连,赋能典型场景;明确项目实施范围,由绿电直连项目企业根据安全性、经济性合理确定负荷与电源距离,确需跨市的由负荷所在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上报。明确建设主体,直连线路原则上由负荷、电源主体或项目主责单位投资;进一步强化源荷匹配,探索放宽海上风电直连的上网电量比例至40%,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先行先试;健全项目价格机制。落实国家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在规范实施程序方面,强化项目储备工作,明确项目组织方式,严格建设过程管理,健全考核退出机制,对未按要求建设且拒不整改、不按期开工的项目收回资源开发权;对建成后无法满足政策要求的项目,做好电源转全量入市、储能改造利用、直连线路处置等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编辑: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