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7-24 16:21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邱燕超)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集聚零碳创新要素、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绿色经贸规则,打造若干个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零碳园区标杆。
在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方面,《通知》明确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需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可视情拓展至新建设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后者需有明确四至边界,并由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负责。申报主体须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条件,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在推进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方面,《通知》强调统筹申报工作与宣贯《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推动重点项目、技术和应用场景清单化管理。高质量推动对标建设,对照国家级指标体系纳入培育库,实施跟踪调度,鼓励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等支持政策;常态化做好项目储备,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产业提档升级及技术示范,建立全省储备库并支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前瞻性推动技术创新,鼓励研发投入,攻关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构建全省技术库;创新性探索应用场景,推广屋顶光伏、氢能交通等典型场景,形成案例库提供可复制经验。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