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日报 时间:2025-07-14 17:33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能源转型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牛鼻子”,推动绿色发展要加快推进能源转型。
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5年至2023年间,全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平均值为0.62。这意味着全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就会增加0.62个百分点。由于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费的依赖难以减轻,预期旺盛的能源需求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在未来的中国经济发展版图里,能源仍将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当前中国的单位GDP能耗依然偏高。中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比例约16%-17%,而能源消费量占全球的比例在23%左右,单位GDP能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高于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与化石能源消费密切相关。中国属于高碳能源结构,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高,尤其是煤炭消费量大,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减污降碳压力巨大。2022年,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加强源头管控的重要内容,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
能源转型必须突破的难题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在于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在用能端,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特别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提升电气化水平,发展清洁低碳氢和零碳燃料,加快煤炭、成品油、天然气消费替代。在供给端,持续提升风、光、水、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的供给能力,探索氢能开发和利用之路,加快新能源基地外送通道和数智化电网建设,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
然而,全球能源转型必须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的难题。所谓“能源不可能三角”,是指能源系统在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可持续性三个目标之间难以同时实现最优的平衡难题。当前,世界上还没有能够同时满足“经济可行、绿色低碳、安全可靠”三个目标的能源类型。以煤炭为代表的化石能源可以满足“经济可行、安全可靠”的目标,但不能满足“绿色低碳”的要求;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可以满足绿色低碳的目标,但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尽管过去十多年来风光电的发电成本大幅度下降,已经可以与火电匹敌,但加上克服间歇性和波动性的储能成本,风光电相比火电就不具有成本优势。
突破“能源不可能三角”的出路在于推动技术进步,持续降低成本,不断增强可再生能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世界各国正在努力突破“能源不可能三角”的瓶颈制约,中国对于全球能源转型作出了突出贡献。2024年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显示,十年间,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全球的比重每年均在40%以上,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6%提高到18.5%,中国在其中贡献了45.2%。在风光电产业链供应链、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中国已经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化速度引领全球。截至2024年底,全国氢气产能超5000万吨/年,全国累计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超600个,已建成项目超90个,已建成产能约12.5万吨/年,已建项目产能占全球的51%。
加快能源转型的关键举措
一是坚持系统谋划。能源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能源转型,必须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不同能源类型之间的平稳过渡,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炭和煤电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也是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安全“稳定器”。天然气作为过渡能源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风电光伏产业链近年来出现了行业内卷的问题,但从长远视角看,所谓的“产能过剩”现象是短期的。当前的风电光伏产业规模离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国家战略要求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实现更大规模的发展。
二是坚持政策协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既需要实施碳定价等经济手段,同时也需要运用碳排放双控等行政手段。国家碳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迄今已运行3个履约期,近期的碳市场扩容,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将来还会有更多的行业纳入碳市场。2024年7月发布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强度降低将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能耗强度不再作为约束性指标;“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碳达峰后,将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国家碳市场覆盖行业会把碳排放配额分配到控排企业,各地获得的碳排放配额数量受控排企业空间分布的影响。与此同时,在碳排放双控制度下,碳排放双控指标会分解到各个省份,并进一步分解到地市和重点企业。因此,各地的碳排放配额和碳排放双控指标之间就有可能出现出入。如何做好碳市场和碳排放双控等不同政策之间的衔接,是未来政策协同的重要课题。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各地资源禀赋不同,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推进能源转型必须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以浙江为例,近年来浙江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25年1月,浙江风电和光伏装机达到5596万千瓦;到2024年底,浙江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9.5%。然而,由于浙江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受限,距离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的目标仍有难度。不过,虽然浙江风光电资源禀赋并不突出,但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区位优势,邻近能源负荷中心,有利于减轻对远距离输电的依赖。因此浙江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身边取和远方来”相结合、“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积极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当前,浙江单位GDP能耗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应继续努力提升能源效率,力争2030年前后达到全球平均水平,2035年至2040年达到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为率先实现碳达峰继而推进碳中和创造条件。(作者石敏俊 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