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中国电力新闻网-专题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党建成果巡礼 -> 党风廉政建设

南网深圳供电:电网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践研究

来源: 时间: 2020-09-01 17:57

李  毅 王  磊 陈天成 林  懿 刘俊保

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

  2018年以来,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纪委坚持以落实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为动力,通过开展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上级纪委领导更加强化,纪检干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纪律监督手段更加丰富,有效破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企业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电网企业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1.宏观层面,2018年10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意见》,明确将中管企业列入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范围。通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使之成为构建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的自上而下、组织严密的监督体系的重要载体,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框架的内在要求。

  2.微观层面,从区域环境看,自颁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来,深圳市正处于新一轮发展阶段。从自身情况看,深圳供电局必须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举全局之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为此,探索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为深圳供电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研究意义

  1.战略意义——以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使命担当。作为国有电网企业,积极投身深圳市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建设,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电力供应,是深圳供电局责无旁贷的责任。同时,由于深圳供电局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特点,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和监督,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更好融入深圳市创新发展、壮大核心引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探索意义——以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探索国有电网企业改革实施路径。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2018年5月,南方电网对深圳供电局提出了“先行先试”的要求。近年来,深圳供电局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纳入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试点的电网企业,实施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亦是该“双百行动”中的重要改革任务举措。

  3.变革意义——以改革再出发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精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改革前,深圳供电局19家下属单位纪委人员配备基本满员,且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的特点,但实际上力量分散,日常工作只能侧重于廉洁宣教,而监督执纪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处于“五指张开、各自为战”的状态,导致基层单位长期“零线索、零初核、零办案”,“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同级监督软”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加以解决。
二、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践的做法和经过

  深圳供电局纪委提出实施派驻改革所面临的四个问题:一是如何在整体编制不变的情况下科学配置纪检力量;二是撤销了基层单位纪委,成立派驻纪检组后,“两个责任”如何落实;三是成立派驻纪检组后,如何提升纪检岗位的吸引力以及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四是如何解决同级监督难题。围绕着如何解决这四个问题,深圳供电局纪委明确了改革思路,制定了改革实践的四大关键举措。

(一)把握一个“聚”字,科学调配资源,集成纪检力量

  整合基层纪检力量方面,鉴于对单独派驻、试点派驻以及全面派驻等三种改革模式的分析,在统筹兼顾各下属单位地理位置、规模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2018年第一轮改革中,深圳供电局纪委决定实施全面派驻,设置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分别综合监督5-6家单位,常驻1家单位;以及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分别单独监督规模较大的3家单位。2019年第二轮改革,深圳供电局将物流服务中心、计量管理所等7个经济活动频密、利益相关方多、存在较高廉洁风险的中心机构纳入派驻纪检组监督范围,实现了派驻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确保派驻工作独立性方面,由于深圳供电局已实现“同级同等”的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革中,深圳供电局纪委明确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经费在其常驻单位预算内单列,组长作为常驻单位党委委员参与决策,从而在制度层面保障了派驻纪检组不会有“后顾之忧”。

(二)明确一个“责”字,持续深化“三转”,践行使命担当

  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深圳供电局撤销19家下属单位纪委后,在其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组并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包括组织本单位廉洁宣教、廉洁风险防控等专项工作。突出监督责任方面,深圳供电局纪委始终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强化了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员工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三)突出一个“新”字,补足监督短板,激发派驻效能

  激发内生动力方面,深圳供电局将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岗位提升至三级正,并增设了四级正级别的派驻专员岗位,完善了派驻纪检组从专责到三级正的岗位序列,打通了纪检干部的纵向晋升通道,同时为横向交流创造了条件,激发了纪检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吸引了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进入纪检队伍,真正做到“一池水走活”。提升监督质效方面,过去,国有企业纪律监督难点在于如何透过专业性极强的业务流程精准筛查违规违纪问题。为此,深圳供电局纪委一方面择优选配有从事过营销、基建、生产、审计、招投标等专业经历的人员充实派驻纪检组,另一方面配套建设了智能廉情预警系统,在现有专业系统中实时提取业务数据,通过预设算法规则来查找数据异常背后的腐败问题,拓展派驻纪检组信息化监督手段。定制度立规矩方面,深圳供电局纪委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工作细则》和《监督清单》,提供了8种监督方式和32项监督内容,确保了每项工作权限、程序和标准,都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为依据。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在指标设计、权重设置和结果应用中树立鲜明的履职导向,为派驻纪检组撑腰加压。

(四)确保一个“实”字,探索工作机制,破解监督难题

  树立派驻监督权威性方面,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由深圳供电局纪委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代表深圳供电局纪委履行职责,为派驻纪检组大胆开展工作撑腰鼓劲。改革加强了落实“三个为主”的具体举措: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与个人绩效考核权重以深圳供电局纪委为主;案件审理由深圳供电局纪委统一负责,确保执纪标准统一。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建立定期会商、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经常与驻在单位就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等情况交换意见,在问题发现、上下联动、整改落实等方面,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闭环管理”的监督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完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以来的工作成效
2019年,深圳供电局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同级监督软”的问题得以有效破解,派驻监督成效显著。2019年,深圳局《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探索实践》课题获得网公司政研成果一等奖、管理创新项目优秀奖。系统内9家分子公司陆续来深交流学习派驻改革经验并逐步推广“深圳模式”。

(一)压实责任,政治监督更加纲举目张

  一是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直接推进到基层单位党委面前,重点围绕支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单位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其分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情况。三是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的方式,监督“三重一大”议题的决策执行过程。从实践效果看,驻在单位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更加注重民主决策,有效避免了“一言堂”的现象,改革前,基层纪委从未对党委的议题决策提出异议,而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已纠正了党委会会前酝酿不充分等问题19次。

(二)问题导向,日常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各派驻纪检组抓牢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过程监督,应用廉情预警系统主动出击,排查73条高价低接告警信息并逐一核实。2019年,各派驻纪检组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684批次,对顶风违纪的5名大集体企业人员立案审查、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吃轮胎”现象得以有力遏止。派驻纪检组建立驻在单位员工廉洁档案3742份,回复廉洁意见792次,提出否定性意见8次,严格把好了廉洁回复意见关,坚决防止“带病任用、带病评优”。

(三)贯通协同,巡察与派驻监督更加紧密联动。

  巡察进驻前,组织派驻纪检组和巡察组共同制定方案、细化访谈提纲;进驻后,对照派驻纪检组与巡察组监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反馈后,由派驻纪检组督促被巡察党委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2019年,派驻纪检组对历年巡察发现的1183个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指出屡巡屡犯等问题24项,有效发挥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的震慑。

(四)抓早抓小,“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精准

  深圳供电局纪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改革后共开展主责约谈428次,提醒谈话287次,谈话函询67次,诫勉谈话5次。较之改革前,驻在单位更加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派驻纪检组更加注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做到应谈尽谈、应询尽询。改革以来,深圳供电局实施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的99.24%,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标本兼治,震慑效应更加持续发挥

  2019年以来,深圳局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52条,其中派驻组主动发现和处置的问题线索占80.9%,充分发挥了派驻监督的优势。改革以来,各派驻组已严肃查处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收受公务车辆保险回扣问题,以往基层纪委“零初核、零立案”的现象有效改善。同时,派驻组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及监察建议书46份,整改问题180个,推动共性问题的统一整改,彰显了举一反三的综合监督效果。

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经验及启示

  上述每个数字、每项工作都反映着改革带来的显著成效,体现着知止守戒的氛围形成,标志着深圳供电局开展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功。对此,深圳供电局总结提炼了三点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经验:

(一)必须坚持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才能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

  改革谋划阶段,深圳供电局纪委主动向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改革思路及工作进展,得到了多次具体指导,确保了改革方向不走偏。同时,主动向深圳供电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汇报,争取了党委在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上的支持,强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工作。

(二)必须坚决落实“三个为主”的要求,才能将改革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

  深圳供电局纪委在对派驻纪检组充分赋权的基础上,将审理工作统一受理,才能确保执纪标准统一;把握对派驻纪检组班子人选的提名考察,才能把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人员选拔到纪检干部队伍中;

强化对派驻纪检组的绩效考核,才能充分发挥“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督促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
(三)必须通过树立派的权威和发挥驻的优势,才能解决同级监督难题

  垂直化的管理体制和一系列的保障机制破解了以往基层单位纪委不会、不敢、不愿监督的难题,新组建的派驻纪检组作为上级纪委的延伸,不再受同级党委制约,工作主动性明显提升。同时,配套建设的智能廉情预警系统有效丰富了纪检人员开展监督的信息化手段,从而彻底改变了以往被动依赖信访举报“等线索”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