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刘宏善 董大勇 报道 9月21日,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国家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由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白银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及平川区水务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对靖远二电厂区、净化站、排泥场、拦渣场等场地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技术评估单位的汇报。验收组对各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最后一致认为:靖远三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按照水利部批复的《甘肃靖远电厂三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靖远二电三期工程实施了施工生产区防护、灰渣场区防护等各项目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土地整治及覆土30.16 公倾,挡墙及排水沟59057.1立方米,场地硬化54500平方米,修建道路2380米,拦渣坝及拦泥坝49842.19立方米。项目区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9.0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39%,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植被覆盖度,减轻了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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