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表决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是今天主席团会议第二项议程。
换届选举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宪法和法律,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另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要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这个决定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订并经由常委会会议通过,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
出席会议的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