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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买断经营如何?
来源:中电新闻
2002-09-28 14:29:40
9月27中电新闻报道:湖北簰洲湾供电营业所原来为保电费而四处借款。实行电费回收买断经营后不仅月月结零,三年来,还收回历欠电费50余万元。这是一种全新的经营体制,值得研究。
实行买断经营,就是营销收费员每月必须无条件地用现金从所财务室买断自己管辖范围内本月营销电量的总金额(即电费发票),然后由营销员向客户收取,未收回收的,营销员就得自掏腰包,连续三个月未按时买断者自动下岗,其所欠电费仍由本人负责收回。 实行买断经营后,出现了三个重大转折:
其一,工作主动性增强。皮远泽最多时垫付过2万多元电费,张忠元最多时垫过5万元,刘发前最多时垫了19.8万元,工作再不用领导说,自己也会千方百计想办法,电费没回收来,砸锅卖铁丢饭碗,还没人同情。
其二实行买断后,政府官员的态度变了。镇党委书记李华平在批评欠电费的老板说:“电是商品,是企业特需的原材料,一个企业无钱交电费,你还办什么企业,”是啊,观念不变也不行,电费没收回来,收费员私人得出钱,即便镇长肯出面说情,收费员这一关也难得说通。。
其三,客户的认识开始转变。如簰洲湾镇的龙头企业麻袋厂,每月电费6万元左右,厂长骆国裕总想有余钱再交电费。可当张忠元四次上门宣传买断收费制后,他终于被打动了,立即用催回的货款交清了电费。买断经营,强化了供电与用电的卖买关系,市场会让你很自觉的按规则来办事。
现在,是催收电费的高峰季节,很多单位又提出了大干多少天等口号,又是督导组,又是领导分片挂帅,这一方面说明领导对电费回收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欠费问题的严重性,我想与其年年象搞运动那样抓电费回收,还不如象簰洲湾那样从经营体制上下功夫,也来点买断经营如何?(谢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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