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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对光伏项目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杨鲲鹏 报道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在印发的《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要求,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方式建设,既有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应当完成设计验算并通过验收。
为此,《办法》提出,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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