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减薪-业内观点

电力员工用电不花钱之说是无厘头

来源:   2006-07-26 15:39:11

   
    近来,垄断行业的高薪酬现象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其中有一说是电力系统的员工用电不花钱。这一说我是真的觉得比窦娥还冤。还是拿我自己的用电经历来个现身说法吧。我这个月的电费是120元钱,5月份是175元,4月份是135元(我们这里交电费和客户一样,都是到收费厅交费,交费时是四舍五入,不足5元按5元收取,多的钱会预存到下月结算),2004-2006年我的电费平均都在120元左右。 
    我家装电表是1994年装的,因为那时候刚分房子,有家室的人在94年以前就装了。没装表以前,用电是包干的,不同的年份包干的钱不一样,扣过10元、30元、60元不等。说实话,刚开始装表的时候,用惯了电的我们都不习惯,你想想,电信、铁路、煤气等当时那一家会自己收自己的钱呢,所以,我们尽管装了表,但还是保不住一些不自觉的人在自家的电表上做手脚。后来经过多次的整顿,还处理了一部分职工,这一现象才有所扭转。到了2000年,我们的电表就从自己的家里移到走廊过道的墙壁上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从那以后,一度电就是一度电的钱,半点折扣都没得打。 
    这几年来,职工交电费的方式也改变过几次。先是由后勤部门统一收费,再后就是由财务统一代扣,因为这二种方法都是内部运作,社会上的人就不太了解,人们认定的死理就是一个,供电部门的人用电不要钱,不管你怎么解释,就是两个字:谁信? 
    我们到收费大厅交电费,还是2003年的事,当时我们已经开始运用全省统一的电费管理系统。考虑到财务和后勤代扣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也为了让电力企业的自用电管理更加透明,干脆就改代扣电费为职工自己交电费。今年2月,我们分公司的一个抄告单规定:内部职工(含退休职工和家属)如果没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缴电费,除按《供电营业规则》加收违约金外,还要在职工的电费风险金的本金中扣除,只扣不补。你想想看,连晚点交电费都要受罚,免费用电之说是不是无厘头? 
    就算媒体所说用电不花钱真有其事,但我可以肯定那也只是极少数的极少数,对这些人我们要重重感谢媒体鞭策,如果有名有姓有单位,上级部门还要对他们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公之以众。但如果把极少数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来对电力企业进行发难,媒体的公正及责任就值得怀疑,至少是作者有哗众取宠之嫌。免费用电是这样,对其它诸如此类的事情也是如此。(电力网友)

附件:
相关新闻:
以上争鸣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