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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薪风暴与“反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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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6-07-26 15: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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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可
在强热带风暴“碧利斯”肆虐的同时,一场关于“减薪风暴”所引发的讨论也掀起了新一轮对电力系统的“讨伐”。 对于工资减少1/3,陕西电力公司的几位职工在接受采访时“心平气和”(见7月21日《华商报》),而大多数电力职工则保持着沉默。但是,从“卡拉OK式改革”、“挥刀自宫”的嘲讽到《电力“减薪风暴”缺少配套措施和监督》、《电力“减薪风暴”是在逗人玩》、《不拿体制动刀,减薪难成风暴》《“减薪风暴”会不会让我们上一当》等相关评论的标题就可以看出,电力部门的主动降薪并未取得“广泛共识”。充分表达各自的判断,有不同声音也并非什么坏事,但实际上,许多评论都只是把减薪作为“由头”,而如何打破“行业垄断”才是矛头所指。 今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直言“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无疑,要建设和谐社会,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调整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是必然的,中央也正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但随后,在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口诛笔伐时,几乎没有人在意如何“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一波又一波貌似公允的言论似乎渐渐变调。 先是“年薪10万的抄表员”这样极富想象力的鬼话被热炒。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极端的例证就如不能用连体婴儿来说明人类已经变种了一样,只能吸引一时的眼球而没有任何意义。(而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网公司员工说,他在山西晋南某县供电局机关生产部门工作,每月工资不到八百元,2005年总收入还不到两万元。像这样的电力员工恐怕要比“年薪10万的抄表员”多得多)。随后,又有专家称,贫富分化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把垄断与腐败比肩而立可见其“罪孽深重”。但是,要搞清他们所要反的垄断是什么也并不容易。 显然,这一次垄断指的是 “行业垄断”。但在十多年前,他们并不是这个意思,“垄断”这个词在他们嘴里,简直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垄断的。人们收入差距不大,虽然挣的不多,更没有什么“工资外收入”,但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住得起房,也许是垄断的诸多“弊端”还没有充分暴露。于是,“主流”经济理论高举“市场化改革”大旗开始打破“垄断”,但那时所谓垄断,并非行业垄断,而是首先指向“全民所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垄断地位。据说,中国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就是因为“产权不明晰”、企业领导者收入与贡献不能平衡,要搞好企业,就必须进行“产权改革”,并大力提高企业领导者的报酬,拉大“精英”与一般职工的收入差距,于是又是改制又是出台年薪制。虽然大批国企工人下岗失业,劳资矛盾日益激烈,腐败现象触目惊心,但破除“垄断”的目标似乎达到了。资料显示,由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数量正在减少,并要最终实现30至40家的目标。与之相应的是私人资本蓬勃发展,同时外资大举进入。据商务部《2004年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统计,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跨国公司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已占1/3以上的中国市场份额:如,微软占据大约95%,英特尔占据CPU市场大约85%,思科的集线器、转换器和路由器占据60%等等。在国内市场与流通领域,“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已高达80%以上,中国零售企业只能在中低端市场经营”,“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中,跨国公司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已占据国内1/3以上市场份额”,“中国每个开放产业的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据国家发改委体改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研究员文章中的研究数据)。 诚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保持活力,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垄断行业的行业准入问题,必须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不同的行业有其不同的技术特点,有客观的门槛,对国家战略有重大意义的行业可有限开放竞争,以激励全行业提高效率,但影响国家战略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业绝不能放任自流。 目前,我国“反垄断法”还没有出台,所谓“垄断行业”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划定,但一般看来,石油、民航、铁路、电力、电信、军工等国家掌控的行业均属此列。令人不齿的是,“反垄断”的矛头总是指向目前仍属于中国国家经营性质的行业,而同样在中国更加明显的完全垄断着某一领域的私有或国外资本,譬如微软、波音等则从未在“反垄断”者的目标中出现。现在所反的“垄断”,觊觎我国仅剩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之心昭然若揭。 7月13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2005年度全球500强企业名单,共有23家中国企业入围,其中内地企业为19家。央企是中央政府赖以执政的最重要资源之一。有了好的央企,就能够整合地方经济,扩大地方财政,解决一部分地方的就业问题,中央的政令也就容易得到地方的贯彻和拥护。央企对于平抑物价、调节有无、发展能源交通,确保经济命脉、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保护本国人民的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而现实表明,公有制的垄断被打破后,除少数先富裕起来的人,多数人民无法受益。如果按照一些人的意愿,把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行业拆分,那么无论是落到私人还是外资买办手中,都决不会让人民分享一杯羹。当私有化浪潮和巨额外资已经席卷了我国民营经济领域和中小型国企,为数不多但资产优质的央企自然就成为某些人眼中最后的晚餐。 作为70年代生人,笔者对上世纪后20年民营经济和外企炙手可热,“孔雀东南飞”的壮观情景记忆犹新。十多年前因为“效率低下、体制僵化”的“垄断”企业,现在却作为高收入一族被严厉声讨,真是令人瞠目的“口吐莲花”啊。 今天有相当多的人打着“垄断行业人员的收入偏高”的旗号来反垄断。但是,如果中央企业的收入都较低,还会有人抱怨这些行业是垄断的吗?事实上,垄断与高收入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同样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消息说,“铁路系统收入与电信差别大 与政企不分现状相关”,“这个铁公鸡是中国最后一个计划经济堡垒——仍需要周期性行政报批的刚性价格,仍没有一个使企业收入、成本、利润市场化、真实化的清算机制。过去的十年,政企合一的铁路系统没有像其他垄断行业一样获得超额利润。” 可见,问题的关键也并不是“垄断的高收入”,而在于“政企不分”。 实际上,按行业划分贫富的办法本身就十分可疑。可以说,无论是垄断还是非垄断行业,行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才是贫富悬殊的主要因素。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差距、领导干部与一般工人之间的差距、不同地区的部门之间的差距都非常大,“穷和尚富方丈”的现象屡见不鲜。令人深思的是,几乎所有针对国企的指责都具有这样的特点,理由或有不同,但目的却惊人地一致,把人们的愤怒引向所谓垄断行业,借机瓜分、打垮中国赖以立国的基础恐怕才是他们大反垄断的真正目的。问题是,打破垄断是为了自由竞争,消除超额垄断利润。但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产生新的垄断。那么,如此颠覆的巨大成本是谁在承担,谁的利益将受到损害,谁又将坐收渔利? 再来看看电力行业是怎样“垄断”的吧。一个基本常识是,电力行业属自然垄断行业,电力网都是具有严格技术规范的物理网,这就是“自然垄断”行业的物理基础。由于技术上的限制,电力发输配供用一体瞬间完成的特点使它还不可能进行包装、储存沿街叫卖或进入集贸市场讨价还价。上世纪80年代开始,欧美各国对铁路、电力这样的垄断行业进行了改革,引进竞争,但大部分是向私人资本开放发电、配电这两端,而国家保持对电力网的垄断经营。我国的电力工业,体制沿革上从水利电力部、电力部、能源部到国家电力公司,几经变迁,但这还都是一家管制。2002年底,电力体制改革开始施行,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成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四大辅业集团,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主导下,正积极推进电力行业内部的主辅分离、主多分离;电价改革方面,东北、华中等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已经建立,正在全国逐步推开;发电方面,我国发电行业放开竞争后,全国独立发电商所占比例已达60%,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正在不断探索改进。由于电力供应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国家对其改革相当慎重,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某些“主流”经济理论中,似乎不引进洋主子,不把这些最后的国有资产“改”进私人的腰包就不叫打破垄断,或者就改革不彻底。 平心而论,近年来电力部门在电网改造、优质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投资巨大的“户户通电”工程,南方电网公司的“万家灯火 南网情深”优质服务,都是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这在私企和外企是不屑一顾或“无暇顾及”的。 顺便说一下这次减薪风暴中所谓电力企业“神奇的三产”。据说,电力部门的“三产”收益畸高,成为电力职工“工资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该文举例河南省电力公司2003年“多经收入实现74.61亿元,利润实现1.76亿元”。一般理解,收益为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纯利润,如果这个“收入”是指销售总额的话,那相比起占其0.023%的1.76亿元利润难道能说“畸高”?事实上,电力部门的“三产”情况也很复杂,在笔者一位朋友所在的山西省某市电力公司,十年以前,纷纷成立的“三产”实体,其主要目的是能够安置子弟工作,那些以集体工、合同工身份参加工作的电力子弟,大部分做着小型电气设备机加工或者零配件的销售工作,每月收入不比社会同行高多少。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的大规模的城乡电网改造对普通电气产品数量上的惊人需求使“三产”一度辉煌。“都是搞电力出来的,做与电力相关的产业自然是最熟悉的。”又顺应了市场需求,难道有什么错吗?到了近几年,很多“三产”经营难以为继,有的已长时间发不出工资,大多数小型企业都已关门,电力集体工人、合同工人下岗与其他行业并无二致。当然,依靠行业垄断优势得以生存甚至做大的“啃老族三产”也有很多,但这并不是电力行业独有的“风景”。 据说,此次减薪得到了有关部委的“直接指示”。但是,如果想要解决社会不公平现象,需从解决“权大于法”、完善监督和惩防体系入手;如果想要缩小贫富差距,毫无疑问应该提高其他行业的收入才是正确的,靠垄断行业减薪似乎是南辕北辙;如果想要治理商业暴利,那么现在的房地产、教育、医疗、石油、电信都比电力合适的多。显然,现在还无法确定,这场声势浩大的减薪风暴究竟是指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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