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郭峻峰报道 11月1日至10日,平阴供电公司纪委组织全体中层干部正职30余人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该公司纪委书记与每位中层干部采取个人谈话方式,围绕上半年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部门廉洁自律情况等展开谈话,谈话重点涉及流动资金收支和公示情况、车辆费用使用情况、业扩报装“三不指定”执行情况、物资管理、招投标管理、有偿服务收费、农电工工资发放、电费存取等各个方面。
原来,为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平阴供电公司制定了《中层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三项谈话包括任期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警示谈话。该制度规定,中层干部任期廉政谈话每年一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管理漏洞以及不廉洁环节,纪委书记负责对公司中层正职进行谈话,谈话后,监察审计部做好谈话记录,所涉及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部门在接通知后5日内制定整改措施,签字后报监察审计部备查。中层干部任前谈话是在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的任职之后,正式宣布任职之前,纪委书记针对谈话对象任职岗位和工作性质,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和因素,提出明确要求,帮助中层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中层干部诫勉警示谈话是指对中层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部门不团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职工、农电工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不良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诫勉警示谈话,以教育和帮助中层干部及时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改进作风。诫勉警示谈话后,监察审计部负责填写《中层诫勉警示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警示谈话的材料由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诫勉警示谈话的有关材料存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平阴供电公司《中层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出台,表明了该公司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坚定立场,“三项谈话”制度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较好地体现了教育帮助和预防警示相结合的原则,随着该制度的常态运行必将帮助中层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平阴公司建设“老实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洁文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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