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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时评丨为乡村振兴汇聚强大能量

来源: 时间:2021-03-29 17:41

中电时评丨为乡村振兴汇聚强大能量

赵冉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求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再次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意见》明确指出,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电力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十八大”以来,能源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项目布局、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着力向贫困地区倾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巨大贡献:全面解决400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人人有电用;实施“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多万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

  展望未来,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能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充足的能源保障。正如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指出,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产生活用能条件已大为改善,但农村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在实施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能源变革,构建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基础,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的内在要求。

  首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能源行业仍旧重任在肩。能源企业应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帮扶总体措施稳定,做好脱贫地区扶贫电站和电网运行维护,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提升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能源行业蕴含巨大潜能。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创新举措,还将为村集体经济、为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带来保障;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渔业等光伏电站项目将获得更大发展。农村地区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仍待挖掘;燃气下乡,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提上日程;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乡村电气化工程应继续实施加强。

  再次,推动能源消费品质化升级,提升农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能源行业务必尽心尽力。目前,受经济基础、技术水平等多重因素制约,农村能源消费水平偏低。电网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加快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同时,应全面推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开展农村电网建设效果和适应性评估,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维护管理,提升电力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农村用能特点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积极探索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壮大农村能源人才队伍,构建功能齐全、上下联动、自我发展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能源行业将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闻令而动、全面出击,以高度的政治紧迫感和使命感,发挥行业在基础设施保障、绿色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优势,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引擎和续航能量。

责任编辑:王萍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