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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来源: 时间:2020-09-16 10:11

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黄琳 通讯员 朱佳 报道 9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4家电力公司的财务部门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价格的相关事宜进行商讨,9月中旬将确定电费结算价格并正式签订结算协议。

  此前不久,4方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事项召开协商会议,确定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初步明确统一的结算价格。

  经协商,省间配电线路将采用“网联不供户”方式实施互联互供,按照“产权清晰、便于计量”的原则设置计量关口。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量采取购售分别结算的方式,即送出方(售电单位)与受电方不抵消送受电量。由计量关口所在区域的供电公司进行现场核对正反两向表底抄表,并与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后启动电费结算流程。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费由送出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与受电单位结算。

  电费价格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各省级电力公司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责任编辑:王萍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