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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抓实监管提升电力营商环境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0-09-07 11:10

  完善监管制度,引入社会评价,抓实日常监管,促甘肃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国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甘肃来说,优化营商环境,更是破解发展瓶颈、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举措,甘肃能源监管办深刻认识到优良的电力营商环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拉动作用,在“获得电力”监管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创新开展社会评价,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电力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制度实施“阳光监管”。我办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能源局、甘肃省关于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法规政策,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制度》, 从监管目标、内容、方式和监管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用电报装流程、用电时限、办电收费、受电工程、供电服务、“两率”监管、信息公开、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处理等9项具体监管举措,为供电企业提升“获得电力”各项指标提供了规范明确的标准,为电力用户监督供电质量和服务提供了公开透明的指引,有效推动“获得电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是开展评价实施“开门监管”。广阔的甘肃地域、浩渺的供电市场,上百家供电企业,数百万电力用户,监管起来非常之难。仅仅依靠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无论从发现问题,还是督促整改问题都难度较大。甘肃能源监管办面对这一问题,坚持开放思维,采取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电力行业专业媒体,对全省各市州和重点县区“获得电力”用户满意度进行评价。通过开门监管,一方面弥补了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另一方面利用媒体机构的专业性和社会性,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作出更为专业客观的评价,从社会视角和用户视角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促使“获得电力”更加注重“用户体验”。

  三是注重日常实施“常态监管”。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不能搞“运动式”“一阵风式”,一定要久久为功抓提升。甘肃能源监管办在开展“获得电力”监管时,坚持重在日常、抓在经常,在“保常态”、“见长效”上下功夫。高度重视从12398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发现突出问题,对于当期反映集中的远程复电成功率低、安全隐患排除不及时、农网改造不彻底、贫困地区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通过印发监管意见、约谈、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跟踪督促供电企业及时有效解决,为电力用户提供可靠稳定的电力保障,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

  甘肃能源监管办通过“阳光监管”“开门监管”“常态监管”,有效提升了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推动全省电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甘肃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稽查处:文娟)

责任编辑:周小博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