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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泰宁供电邀请法官警官上门普法

来源: 时间:2021-04-25 13:39

  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江丽霞 吴剑桥 李荣佳 报道 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4月24日,国网福建泰宁供电公司专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特邀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官上门,给全体中层干部、专兼职驾驶员共70余人开展了一堂精彩的、入脑入心的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暨普法培训。

  “车祸猛于虎,据权威部门数据统计: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驾车引起的。驾驶员醉酒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时的15倍,驾驶员死亡档案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在县法院法官助理李小芳进行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法律宣讲”环节,她着重从“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处罚,近五年来泰宁法院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数量,以及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等方面入手,深刻阐述了醉酒驾车导致的严重危害和面临的法律责任,任何人都无法承受其重,倡议大家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朱炳辉警官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酒精对驾驶的危害》专题授课时,他则重点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酒精对驾驶的危害,酒驾与醉驾的区别,酒、醉驾的法律后果,关于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强调要对“少喝点,不喝醉就没事”“酒量大,喝一点酒没事”“休息下就能开车了”“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等认识误区要高度警戒,要从思想上摒弃错误的认识和侥幸心理,要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向酒驾、醉驾说“不”。

  随后,朱炳辉警官还与专兼职驾驶员们来到该公司操场,现场演示驾驶员出车前酒精测试,以及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如若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法,指导驾驶人员做到规范、安全驾驶。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行车过程中将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向酒驾、醉驾行为说“不”!争当安全、文明驾驶员。

  据介绍,在4至5月为期两个月“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公司将通过“公开专项整治举报渠道、开展一次专题谈话、组织一次集中教育、签订一份承诺书、发送一条提醒短信、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持续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突击检查、督促、曝光和重拳处置力度,对个别员工、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在全公司营造拒绝“酒驾”“醉驾,依法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刘趁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