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21-03-29 16:04
内蒙古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安栋平 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负责自治区境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监管和产能核定工作,盟市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煤矿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初审。
通知同时明确,生产能力核定涉及产能置换的,由盟市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经自治区能源局初审后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确认;生产能力核增的,盟市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修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或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手续取得后,自治区能源局对煤矿产能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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