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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评管理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20-12-14 14:19

我国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评管理

  为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环评管理,切实提高效能,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指出,煤炭资源的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带来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在煤炭资源开发的环评管理方面,存在规划环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以及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政策执行尺度不一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环评管理、环评“放管服”改革、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新要求。因此,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当前煤炭资源开发环评管理的问题,制定了《通知》,以进一步发挥环评作为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减缓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提升煤炭资源开发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煤炭资源开发全过程环境管理,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包括规范规划环评管理、优化项目环评管理、统筹解决好行业突出问题、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方面内容,涵盖了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并指出,经批准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矿项目核准、建设、生产的基本依据。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时,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通知》同时明确,在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等,结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线一单”成果,在报告书中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分布等因素,以及规划实施与空间管控要求、资源利用总量和效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关系,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形成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关于规划草案布局、规模、开发方式等方面调整建议的环评结论。

  对于《通知》在规划环评管理方面的亮点,上述负责人指出,《通知》制定过程中,重点针对煤炭资源开发的规划环评管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管理程序,强化了规划环评约束,并严格了规划调整的具体情形。如在规范管理程序方面,《通知》明确了规划环评编制、报送、审查、意见印发、修改完善、跟踪评价、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的程序规定。同时,规划环评审查和规划审批的关系得到明确,将法定程序进一步细化,有效解决“未评先批”等问题。

责任编辑:高慧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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