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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丨澜湄区域电力互联互通需双轮驱动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12-06 14:22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 余璇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以绿色为底色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全球低碳转型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也成为各国重振低碳经济发展活力的共同需求。当前,澜湄区域作为能源电力合作重点区域,在电力互联互通方面的现状是怎样的?推动澜湄区域电力互联互通仍需加强哪些方面工作?对此,中能传媒记者采访了南方电网澜湄国家能源电力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子暄。

  中能传媒: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澜湄区域作为能源电力合作重点区域,推动电力互联互通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现状是怎样的?存在哪些问题?

  郭子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宜遵循“有的放矢、重点突破”原则,差异化开展区域合作。其中,湄公河五国与我国山水相依,在电力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开发、多边合作机制等方面均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未来,澜湄区域在经济增长、能源产业发展方面仍有较大潜力,对于进一步深化电力联通、标准互通、产业融通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宜作为近期推动“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合作的重点区域。

  电网互联方面,截至目前,澜湄国家110千伏及以上联网线路共有55回,按实际运行电压等级统计,包括500千伏线路9回、230/220千伏线路23回、132/115/110千伏线路23回。其中老挝—泰国互联互通线路共有24回,是澜湄国家电力互联互通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中国与老挝、缅甸、越南均实现了电力互联互通,共计线路15回。电力贸易方面,2022年澜湄国家电力贸易总量为430亿千瓦时,其中老挝—泰国电力贸易占区域比重的85%以上,中国进出口电量占区域比重的8%左右。

  但当前区域互联互通也存在形式相对单一、交易规模较小、多方诉求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一方面,当前互联互通大多呈现“散点式”“单向式”的特点,跨国交易规模仍处于较低水平。澜湄国家220千伏及以上互联互通项目大部分为电源点对网外送线路,网对网互联互通项目基本为单向送电线路。“双向”贸易规模仍然较低,2022年澜湄国家电力贸易总量占同年云南省及湄公河5国全年总用电量不足6%,离建立区域多边、多向、资源共享的共同电力市场仍存在较大差距。

  另一方面,澜湄国家电力工业发展阶段差异较大,电力系统规划、建设及运行标准各异,扩大区域互联互通存在一定技术壁垒。各国对互联互通的技术诉求与商务实际状况较难平衡,在多边电力贸易关键问题上不易达成共识。

  中能传媒:推动澜湄区域电力互联互通仍需加强哪些方面工作?

  郭子暄:澜湄国家之间电力发展差异将长期存在,推进区域电力互联互通应遵循“软硬联通”双轮驱动原则,以“硬联通”夯实“软联通”物理基础,以“软联通”化解“硬联通”标准、机制壁垒,从而实现澜湄区域“系统联通、标准互通、市场相通”。

  系统联通层面,宜聚焦当前发展痛点,为拓展多边、多向电力互联互通局面打好基础。一方面,共商加强澜湄国家电力基础设施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各国规划对接,提升区域电网安全、可靠运维水平;另一方面,助力破解多国交流同步电网互联技术难题,联合研究柔性直流等核心优势技术在澜湄区域应用,探索构建区域交直流混合联网格局。

  标准互通方面,充分发挥澜湄电力标准促进会机制优势,依托电力互联互通技术工作组、澜湄国家电力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合作机制和平台,围绕区域互联互通技术壁垒,重点在电力装备、工程建设、电网运行、供电服务等领域推动标准对接和互认。

  市场相通方面,持续推动共建澜湄共同电力市场。近期,可依托中国—老挝500千伏联网项目,在计划性双向电能量交易的基础上,逐步引入多样化、多时间尺度的市场交易标的,打造区域双边、双向市场化交易样板。远期,结合区域电力“硬联通”进程,与澜湄各国探索破解多边交易中的输电网成本分摊、调节性资源跨境共享、新能源参与短期电力贸易等关键难点,协力推进区域共同电力市场建设。

  中能传媒:提高中国标准在澜湄区域影响力需要在哪些点着重发力?

  郭子暄:面对当前能源转型加快推进、澜湄合作不断深化的历史机遇,宜扬长避短,在加强电力标准国际化合作、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着重发力。

  一是着重强化国际影响力建设。加强中国电力标准翻译及对标力度,梳理研究电力标准规范互认及翻译需求,推动多语种标准规范翻译立项;深化中国标准与国际领先标准的比对工作,提升电力技术标准国际适用性;持续推动标准化国际合作,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化机构,积极推动标准体系国际化交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编制。

  二是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立国家层面国际化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及其国际化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加大先进电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重点在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等方面加强科技成果向国际领先标准的转化工作,逐步推动以中国先进技术为基础的国际电力技术标准的制定。

  四是以产能合作促澜湄标准互认。发挥国内龙头企业的牵引作用,重点聚焦光伏、风电、储能、数字电网等领域,推动产能合作,深化区域清洁能源技术和产业标准的对接与互认,形成广泛的标准联盟、产业联盟。

  中能传媒:澜湄国家新能源发展潜力巨大,绿色产业合作存在哪些新机遇?

  郭子暄:随着发展绿色低碳经济逐渐成为区域共识,澜湄国家光伏、风电、新型储能等产业将进一步释放发展动能。以越南为例,其新能源装机及产业发展基础在澜湄五国中位于相对领先地位,并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根据其2023年5月发布的《越南2021~2030年及远景205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预计到2040年,越南全国新能源装机将达到1.45亿千瓦,是当前新能源装机规模的近9倍。

  然而,目前澜湄国家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发展还有待完善,产业发展综合成本依然较高,尚未实现区域绿色产业要素、资源的高效流通与配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随着市场和投资准入、规则、标准的日益开放,中国绿色产业的集团性优势将进一步凸显,绿色产能、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从产能合作来看,中国企业在把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之上,可加强半成品加工、设备装配等领域产能合作,与澜湄国家寻求建立更为紧密的绿色产业贸易和产业分工体系,应对国内要素成本提升、产能过剩的客观挑战。优化澜湄区域投资布局,构建包容性区域绿色产业价值链,推动加快国内、区域产业升级,逐步提升产品、服务附加值,实现国内外产业高效互动。

  从绿色金融来看,中国可与澜湄乃至东盟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服务,发展并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等多样化产品序列,支持绿色发展及产能合作项目,进而抵御逆全球化对自由贸易合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破解绿色融资难题并降低产业发展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张栋钧

校对: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