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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根:​统一标准、全链闭环,绿证制度迈入规范发展新阶段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6-01-21 14:35

——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王鑫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提出,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在2030年力争达到36亿千瓦。我国风光新能源保持快速发展趋势,绿证核发涉及发电项目数量和电量规模势将持续扩大,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恰逢其时。《实施细则》是我国绿证制度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我国绿证管理工作迈向依法治理、全链闭环、精细管理、开放兼容的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实施细则》系统规范明确了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的全链条工作要求,为我国绿色能源消费制度化、市场化、国际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从“框架搭建”到“精细施工”:制度设计实现系统性升级

  回顾我国绿证制度发展脉络,从2017年启动自愿认购试点,到2021年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再到2023年确立“绿证核发全覆盖”原则,制度“四梁八柱”逐步成型。而在实践中,分布式项目海量增长、绿证绿电交易活跃、绿证核销需求迫切、跨国跨境绿证应用、建档立卡项目匹配复杂、常规水电绿证划转等新情况不断涌现。以南方区域为例,截至2025年底,南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超80万个,其中分布式光伏占比超95%,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绿证交易平台的分布式光伏绿证交易笔数占比高达90%以上。《实施细则》正是对这一现实挑战的系统性回应,实现对海量分布式项目的精准、高效、可信管理,标志着制度从“有”到“优”的跃升。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档时间管理要求。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于每月10日前推送前一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至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同时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档立卡与项目信息匹配,妥善处理匹配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新增并网项目应在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近年来,南方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数量年均增速超100%,项目业主及时拿到绿证的需求不断提升,规范的管理要求为按时核发绿证奠定基础。

  二是绿证划转分类处置,价格设底线。绿证划转是市场交易的核心,也是各方最关切的环节。《实施细则》对此进行了系统规范。在价格底线上明确“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维护绿色环境价值。在常规水电上区分直接购买与代理购电,明确绿证分别划转至买方账户或省级绿证账户。在自发自用项目上规定“按照电量的实际应用场景划转至用能主体”,且需提交能源管理合同等证明,实现权属清晰。对于省间可再生能源交易,要求“绿证价格需单独明确”,并通过协议将绿证纳入交易范围,南方区域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近80%,将有力保障跨区绿电消纳的环境权益清晰划分。

  三是绿证核销场景清晰,时间匹配。为防止“重复声明”“虚报消费”,《实施细则》对核销提出严格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绿证持有方在核销时,绿证电量生产年份应与绿色电力消费年份保持一致”,并鼓励提高时间匹配精度。同时,核销后系统自动生成包含绿证持有方名称、核销数量、应用场景等要素的绿证核销信息表,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提供权威凭证。RE100最新技术导则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声明必须包含证书核销的说明,以确保环境属性的唯一性和不重复计算。《实施细则》与国际通行标准高度一致,为中国绿证提升国际认可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细则》通过更加清晰的规则明确各类应用场景下绿证管理要求,为海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权威、统一、可操作的制度解决方案,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监管有力,手段“长牙带刺”:制度刚性实现根本强化

  《实施细则》另一显著的突破,在于将绿证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严监管轨道,监管手段真正实现“长牙带刺”。文件明确“依法归集共享绿证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强化守信行为激励,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这意味着失信行为将不再是“一次性整改”了事,而是可能面临跨部门、跨领域的长期约束。对于数据造假、重复申领等行为,设定约谈、通报、暂停核发交易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或公安机关等处置措施,并明确异议处理和追退补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对于具体违规行为,《实施细则》设定清晰处置措施,赋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明确的监管权限,并要求系统数据“全过程防篡改、可追溯,相关信息应至少留存5年备查”,从根本上杜绝了“一证多卖”“虚假交易”的可能性,为市场公平和证书价值提供了坚强保障。这不仅是监管手段的丰富,更是治理逻辑的转变,即从依赖企业自律,转向制度威慑与信用约束并重,标志着绿证制度从“软约束”走向“硬执行”。

  三、从“国内运行”到“开放兼容”:制度设计彰显前瞻视野

  《实施细则》不仅立足国内,更展现出超越既有政策的系统思维与国际视野。其最大亮点之一,是首次明确“与我国境内有物理电量交换的境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适用本细则”,这一制度安排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对南方区域而言,南方电网公司已与港澳地区实现电网互联,对澳供电占澳门用电量80%以上,对港供电稳定运行多年,港澳台用户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平台购买绿证超70万个。同时,与澜湄区域国家(如越南、老挝、缅甸)的电力合作持续推进,跨境电力贸易潜力巨大,伴随而来的是跨境回送电量绿证核发诉求。《实施细则》为跨境项目融入我国绿证体系扫清了制度障碍,意味着未来港澳企业消费的绿电、澜湄水电站发出的清洁电力,均可通过我国绿证体系进行核证和交易。这不仅彰显了我国绿证体系的开放性、兼容性与区域引领力,更为构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网络、提升中国绿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了重要支点。南方区域有望成为我国绿证制度对外开放的“先行示范区”。

  《实施细则》的发布正引领我们走向一个标准统一、链条闭环、治理高效、开放共赢的绿色能源新时代,显著提升我国绿证制度的规范性、透明度与国际认可度。今年以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积极推动绿证核发及交易工作,2025年绿证交易(含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达4508亿千瓦时,参与主体数量超2.5万家,覆盖全国各省区,市场活跃度持续提升。下一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快推动配套系统和机制优化,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更稳定的发展空间,为用能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更可靠的凭证支撑,真正释放制度红利,让绿色电力的价值“看得见、算得清、用得好”,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持久动能。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