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5-26 14:55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王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5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辽宁省电力行业《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培训会。会议邀请国家能源局安全司原司长苑舜同志作为专家进行授课。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发电、电网、电力建设企业约150余家单位,共20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会上,国家能源局安全司原司长苑舜深入剖析了新《规定》的修订情况,重点阐述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修订的必要性;系统解读了《规定》核心内容,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流程、监督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拆解,结合国内外电力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了重大隐患的判定情形及潜在危害;明确了电力企业、监管部门、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强调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下一步全省电力行业严格对标新规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筑牢电力安全生产坚固防线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此次培训帮助各电力企业深入理解了《规定》的政策背景、核心要义及实践要求,精准把握了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流程和法律责任,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为各电力企业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遏制电力重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指导,助力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编辑:刘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