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26-01-29 15:03
《江苏能源监管办推动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问答式政策解读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推动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作为江苏省发改委牵头统筹、江苏能源监管办协同推进的核心电力改革举措,《行动方案》深度衔接“十五五”规划开局部署,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江苏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和实践路径,对打造具有江苏特色、契合区域发展需求、领跑全国的用电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全省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新型能源体系高标准构建提供坚实可靠、高效赋能的电力支撑。
问:《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核心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获得电力”作为衡量用电营商环境的核心指标,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与民生服务保障质效。2020年9月,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提出巩固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目标任务。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22年江苏全面超越国家规定目标,率先实现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多项指标领先全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电力根基,积累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当前江苏正处于“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夯基垒台”关键阶段,作为经济大省,电力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随着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以及群众多元化用电需求持续升级,需要进一步以电力服务提质增效筑牢发展支撑,推动形成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优势。《行动方案》的出台,既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要求的关键举措,更是江苏立足发展新阶段、回应新需求的主动作为。《行动方案》立足既有良好基础,聚焦“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实现“四个引领”,包括示范效能全面领优、数智服务领跑全国、供电品质国内领先、绿色服务创先领建,最终打造具有江苏特色、国内领先的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建设能源强国贡献江苏力量。
问:《行动方案》在落实国家624号文要求方面有哪些深化和创新?
答:国家624号文为全国深化“获得电力”改革、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方向指引。以“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为核心目标,提出14项任务38条高含金量举措,既巩固了“三零”“三省”服务成效,又明确2029年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性蓝图,是全国层面具有引领性、创新性的高标准改革框架。《行动方案》严格遵循624号文的战略导向和核心要求,立足江苏经济大省定位、“十五五”发展需求及区域资源禀赋,在政策落地的精准度、实践深度、创新力度和覆盖广度上实现跨越式深化、突破性创新,形成“国家引领、地方适配、示范先行”的递进落实路径,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目标推进锚定前瞻导向,领跑全国改革进程、树立区域示范标杆。624号文明确202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五五”开局关键期需求,制定江苏“整体提前1年、核心区域提前3年”的刚性推进时序任务。2026年苏南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2027年南京、苏州、无锡、常州4市率先达到“一流城市”建设标准,2028年实现一流城市覆盖超50%,先进地区覆盖率达100%,特色城镇和乡村实现市域全覆盖,较国家目标大幅压缩周期,为全国提供“先行先试”样本。
二是指标设定锚定刚性要求,筑牢改革实效支撑、确保成果可感可验。江苏《行动方案》将624号文提出的方向性、探索性指标转化为量化闭环、刚性约束、可追责问效的具体任务。在数智服务方面,明确深化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2026年高低压供电方案智能生成率达90%,2028年办电环节应用覆盖率100%。在供电可靠性方面,2028年中压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30小时/户、低压不超过0.40小时/户,中压用户平均停电频率不超过0.45次/户,频繁停电线路占比不高于0.1%并动态清零;在服务普惠方面,2028年“开门接电”“扫码用电”等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全域覆盖,计划检修“零感知”率非核心城市不低于95%,让改革举措从“政策要求”转化为“硬性成果”。
三是举措制定适配地方实际,契合区域发展特质、赋能高质量发展全局。紧扣江苏产业集聚度高、城乡协调需求迫切、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的鲜明发展特质,以精准化、差异化、体系化举措破解区域发展痛点,全面赋能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政策红利深度渗透到产业升级、城乡融合、绿色转型的各个维度。《行动方案》针对性优化政策举措,让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深度契合。及时保障项目用电需求,推动能效诊断、节能建议、绿电咨询等服务与办电业务深度融合。对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强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强化全生命周期跟踪、协调、保障,增强服务精准性,确保项目早接电、早投产。聚焦精密加工、芯片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高可靠性用户供电质量提升;针对苏中苏北农业基础扎实、沿海绿色能源富集的特点,推进农业农村供电质量提升,优化春灌秋收、水产养殖等用电保障,打造绿电直供通道,缩小城乡、区域供电差距;针对基层治理需求,深化“政电网格融合”机制,推动供电服务网格与政府“村网、社网、园网”共建共治,因地制宜推进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用电问题治理,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针对区域协同发展需求,推广长三角、南京都市圈业务通办,建立跨域专业协同机制,统一服务规范和作业标准,实现“异地受理、同质服务、协同办结”,精准适配江苏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问:《行动方案》主要规定了哪些核心内容?
答:《行动方案》围绕“打造全国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构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的完整体系,核心内容聚焦战略引领、目标导向、举措落地、保障有力四大维度,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与实践路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绿色低碳发展方向,紧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确立“办电数智服务创新打头阵、‘三个一批’建设勇争先、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民生用电普惠服务作示范”的实践路径,提出提前一年完成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前两年全面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
二是设定分层分类主要目标。分2026—2028年三个阶段明确量化指标,核心是实现“四个引领”:示范效能全面领优、数智服务领跑全国、供电品质国内领先、绿色服务创先领建,同时细化“三个一批”(一流城市、先进地区、特色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覆盖进度与标准。
三是部署九项重点工作措施。包括创新政企协同办电模式、强化办电业务数智服务、聚焦重点场景服务创新、全面构建新型配电网系统、推进电能质量整体跃升、打造高能级绿色服务体系、大力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深化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动政电网格服务升级,形成全链条覆盖、多维度发力、创新性突破的改革举措体系,精准回应企业群众办电用电新需求。
四是强化刚性工作要求。明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同、锚定一流标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多元投入赋能科技创新、加强宣传推广凝聚共治合力”四项工作要求,构建“责任闭环、资源保障、创新驱动、共治共享”的保障体系,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坚实支撑。
问:江苏“三个一批”试点建设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如何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答:“三个一批”是《行动方案》的核心实践路径,是江苏立足区域发展差异、推动用电营商环境全域提升、梯度领跑的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分层分类创建,实现“点上突破、面上开花、整体跃升”,具体内涵及推进举措如下:
一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重点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镇江等城市,在办电智能化、供电高可靠性、充电网络深度融合度等方面全面对标国际先进。2027年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率先达到一流城市建设标准,2028年一流城市覆盖超50%,其核心区域将实现计划检修“零感知”,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90%。二是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用电营商环境先进地区。推动省内其他所有地市,在政企协同办电、城乡供电质量均衡、充电设施便捷覆盖等方面达到国内一流。2028年先进地区覆盖率达100%,计划检修“零感知”率不低于95%,城乡供电差距持续缩小。三是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用电营商环境特色城镇和乡村。引导各地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基层单元,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特色产业发展探索创新服务模式。2028年实现特色城镇和乡村市域全覆盖,重点解决农业生产(春灌秋收、炒茶烤烟)、乡村新业态等用电需求,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优秀范例。
推进过程中,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始终以“十五五”发展规划为引领,立足江苏资源禀赋差异实施精准化、差异化、协同化策略。苏南地区依托经济和数字资源优势,2026年率先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承担“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创新试点任务;苏中苏北地区结合农业基础和绿色能源资源,同步提升城乡供电均衡性与绿色服务能力,最终通过“核心引领、全域协同”,实现全省用电营商环境整体跃升,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支撑。
问:《行动方案》通过哪些举措保障绿色出行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答:《行动方案》立足江苏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趋势和群众出行实际需求,依托充电设施建设、车网互动创新、绿色服务赋能三大维度构建系统性保障举措,在民生改善、产业转型、战略落地等层面彰显重要意义。一是大力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破解“充电难”痛点。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前瞻谋划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为政府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提供支撑,实现充电规划与电网规划精准衔接。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在线核验与免提交,对具备固定车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区,推广“一小区一证明”服务模式,实现居民充电桩“一证办理、线上办结”。在电动汽车渗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桩建设存在制约的小区打造500个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试点,鼓励充电运营商、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合作,探索可持续投资运营机制,最终建成“城乡全覆盖、长三角互联”的智能充换电网络。二是深化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提升“用电优”体验。在居民社区、公共交通场站、充换电站等重点区域推动V2G设施应用,形成用户增收、电网调峰、系统稳定的协同共赢模式,支撑政府完善电动汽车参与电网调节的支持政策,引导聚合商探索“虚拟电厂”长效运营机制,扩大车网互动示范范围,推进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与商业模式协同创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量化参与收益等方式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用户参与积极性。三是优化绿色服务生态,激发“出行绿”动力。支持建设绿电绿证服务中心,组建专家团队、增设服务站点,为新能源汽车用户及运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需求测算、交易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探索碳普惠方法学在绿色出行场景中的实践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出行等中小型减碳场景价值转化,激发全社会参与碳减排的内生动力。
问:《行动方案》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方面,明确哪些具体的保障和监督机制?
答:为确保《行动方案》描绘的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效,围绕“工作要求”重点设计全链条、全层次的保障和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统筹与责任闭环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供电企业作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责任主体,以“三个一批”创建为核心抓手,聚焦服务短板与薄弱环节靶向施策,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地执行,构建闭环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管,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综合运用专项监管、日常监管、优质服务专项评价等多项措施,动态跟踪督导评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推动持续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强化政企协同与上下联动,各供电企业主动融入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合力。二是创新要素精准支撑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建立“重点领域倾斜、薄弱地区补齐、创新项目优先”的资金精准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新型配电网建设、绿色电力服务体系完善和数智化平台升级。强化人才保障,构建分层分类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懂技术、善管理、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推动技术创新,加大新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服务深度融合,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创新驱动服务效能与供电质量双提升。三是构建多元共治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管督查+用户监督+社会评议”机制,畅通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供电服务热线等渠道,完善公众诉求闭环处理机制,确保用户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宣传推广,指导供电企业深化“舒心电”服务品牌建设,及时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服务同质化提升。构建多维宣传格局,全面展示改革新动态、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协同治理,推动电力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织密民生用电保障网,让电力服务更有温度、更具质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