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能源监管局网站 时间:2024-12-27 11:20
近期,南方能源监管局结合全面摸排辖区内电力调度交易业务执行机组许可容量情况,编制印发《关于电力调度交易严格执行机组许可容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并网管理、发电调度、市场注册、电力交易等业务环节严格执行机组许可容量的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发电许可制度权威性。
《通知》要求,在并网管理环节,对于暂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新建机组,可暂按核准(备案)容量约定额定功率,常规机组在取得许可证后、新能源场站在全容量并网后及时补充或重新签订协议。在市场注册环节,交易机构发现注册信息与许可容量不一致的,提醒企业办理注册变更;对于规定期限内暂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新建机组,可暂按核准(备案)容量办理注册;对于分批投产的新能源,在完成全容量并网前允许发电企业根据实际并网容量自主变更注册容量。
《通知》明确,在调度运行环节,进入商业运行后的机组不得超过许可容量安排发电调度计划,超过规定时限未取得许可证的机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在市场交易环节,严格按机组注册容量组织电能量交易,特殊情形下应确保交易单元调整后机组注册信息不变,超过规定时限未取得许可证的机组不得继续参加交易。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认真做好《通知》宣贯,督促指导辖区内调度机构、交易机构严格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