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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督促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24-02-27 10:10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日前,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单位要制定完善开复工安全教育专项方案,加强新进场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严禁出现假培训、假考试、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现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要科学确定工程建设时间节点,坚决杜绝不顾安全风险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为。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9人以上施工作业面安全管控和旁站监护,加大施工风险管控力度。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资质审查、监理旁站等工作。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电力突发事件快速响应。

  下一阶段,我办将联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强化开复工安全监管,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有关电力企业开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闫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