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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加创新的方式提升能源监管效能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12-22 21:00

——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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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监管是我国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结束的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过程监管”即全程监测能源安全保供各个环节,全周期监管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全程跟踪问效。“数字化监管”即加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机制,推进违法违规信息数字化搜集和有效处置,探索开展“云上监管”。“穿透式监管”即试点监管机构嵌入到垄断环节内部实施监测、调查和评估,推动从源头上、深层次解决问题。“跨部门协同监管”即对涉及多个部门、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

  “四个监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的务实之策。党的二十大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作出了部署安排。今年中央深改委会议提出,要深化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为进一步做好能源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能源监管的首要职责,能源监管必须在开展供需监测预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压实企业保供责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牢牢守住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底线。服务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能源监管的应有之义,能源监管必须紧跟发展改革形势,主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是能源监管的重点任务,能源监管必须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电网和油气管网企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任务等方面的监管,重点加强公平开放监管。高标准打造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能源监管的关键抓手,能源监管必须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能源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能源监管的必然要求,能源监管必须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完善监管理论、量化监管目标、创新监管手段,助推能源高质量发展。

  “四个监管”是新形势新要求下提升能源监管效能的创新之举。截至2023年底,我国能源监管事业走过20年的历程,经过10年电力监管探索与10年能源监管实践,初步建立起了与能源行业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能源监管在保障能源安全、支撑绿色转型、推动市场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国内外环境和能源发展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能源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用能需求的刚性增长导致能源保供任务加重,与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相匹配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亟待加快建设,电力系统日趋复杂和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对电力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把握新形势新挑战,能源监管工作要在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公平监管、精准监管基础上,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持续提升能源监管整体效能,为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能源监管系统要充分运用好“四个监管”方式,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能源监管新篇章。(苏伟

责任编辑:高慧君